保监会指导设立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本报记者 邹靓] 2006-10-24 00:00

 

  □本报记者 邹靓

  

  近日,保监会会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运用商业保险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指导。

  《意见》指出,商业保险的运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探索逐步建立“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发展机制。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西方工业化国家发展 经验表明,人均GDP1000-3000美元这个区间,往往是各类事故和民事法律责任纠纷案件的高发期。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生产领域的事故发生频率增多。发展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将通过市场化工具有效转嫁民事赔偿责任,有利于建设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订阅上证报 送价值150元《证券大智慧》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