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出席董事会,监事列席会议。
1.4 本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唐 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2 财务报表
2.2.2.1 本报告期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单位:(人民币)千元
法定代表人:唐军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坤
2.2.2.2 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单位:(人民币)千元
法定代表人:唐军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坤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表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别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唐军
200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