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金永良、总经理茅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瑞丽,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瑞丽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 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仍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产品售价降低等不利因素影响,前三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584.90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088.17万元,净利润-823.09万元。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比前一报告期减少,主要是本期主营业务成本上升使毛利率大幅降低,以及利润总额的亏损额比前一报告期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比前一报告期减少,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的亏损额比前一报告期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比前一报告期增加,主要是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在出售众城商厦裙楼过程中实现违约金收入800.00万元。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出现较大幅度的降低,主要是由于公司各大类产品仍受到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以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使产品售价下跌等几方面因素共同作用所致。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向母公司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
本公司向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汇丽涂料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向联营公司上海中远汇丽建材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木制品。
本公司向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汇丽涂料有限公司销售涂料。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永良
200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900939 股票简称:汇丽B股 编号:临2006—15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 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二OO六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15名,反对0名,弃权0名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盐城商铺的议案》:
为积极回笼资金,做大做强建材主业,董事会同意出售公司所拥有的江苏省盐城市华兴路步行街商铺(1007#、1009#、1011#、2080#、2082#,面积共计176.02 M2)。房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按照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确认的评估价格为基础,由我公司与购买意向方以不低于评估价协商确定。其中1007#、1009#、1011#三套商铺评估价110万元;另2080#、2082#两套商铺还未评估。
因相关手续较为复杂,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全权办理出售上述房产的相关事宜。
同意15名,反对0名,弃权0名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为发挥现有土地资源效益,改善资产状况,整合制造资源,同意将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三厂[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三厂为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汇丽股份持股90%)的分公司]位于周浦镇塘东六组的33.5亩生产经营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和全部建筑物及相关附属设施(土地证号:沪国用(南汇)字第817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沪房汇字第07736号)出售给南汇区土地储备中心,以南汇区土地储备中心所委托的房地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价格人民币39,703,800元作为本次出售资产的出售价格(2005年12月20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同意由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出售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临2006-17)
同意15名,反对0名,弃权0名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股 编号:临2006—16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 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二OO六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经营成果,200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名监事全部同意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盐城商铺的议案》.
5名监事全部同意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5名监事全部同意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900939 股票简称:汇丽B股 编号:临2006—17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三厂为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汇丽股份持股90%)的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7条规定,视同上市公司行为。
二、交易概述
为发挥现有土地资源效益,改善资产状况,整合制造资源,经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2006年第四次董事会、2006年第三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三厂(以下简称“三厂”)于2006年10月24日,与南汇区土地储备中心友好协商,签订了《土地收购储备协议书》,将位于南汇区周浦镇塘东六组的33.5亩生产经营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和全部建筑物及相关附属设施(土地证号:沪国用(南汇)字第817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沪房汇字第07736号)出售给南汇区土地储备中心。
三、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收购方:
单位名称:上海市南汇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地储备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文骏
开办资金:810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受区政府委托对本区内的土地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征用、开发、转让和管理。
出售方:
企业名称: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远汇丽”)
法定代表人:茅振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1245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化学建材、装饰材料及配套建筑五金,房地产开发。(凡涉及行政许可证凭许可证经营)
企业名称: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三厂 (以下简称“三厂”)
负责人: 宋夏华
经营范围:化学建材,装饰材料及配套建筑五金,生产,销售。(凡涉及行政许可证凭许可证经营)
四、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1、该宗地面积为22333平方米(折合33.5亩),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划拨。
2、该宗地上全部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介绍
该宗地上现共有42幢房屋,其中包括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实际建筑面积共计20740.79平方米。其他附属物为砼场地9600平方米;围墙:1495平方米;各类棚:共236平方米;其它:烟囱、烟道、油池、水库、绿化等。
3、截至2005年12月20日,该宗地上房屋建筑物帐面原值为1193.37万元,累计折旧653.42万元,帐面净值为539.95万元;机器设备帐面原值为2835.15万元,累计折旧1510.07万元,帐面净值为1325.06万元。
五、合同金额
根据《土地收购储备协议书》约定,以南汇区土地储备中心所委托的房地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价格人民币39,703,800元作为本次出售资产的出售价格(2005年12月20日为评估基准日)。
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南汇区土地储备中心以货币补偿形式予以收购,补偿范围和价格除土地使用权外还包括该地块的全部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设施、悬空物及附着物;因搬迁停产而造成的营业损失;设备、设施搬迁费;停工补贴及职工安置费;其他不可遇见费等全部所涉费用。
2、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3、出售资产的款项主要用于:为企业下一步的产业调整作准备。
七、支付方式
由南汇区土地储备中心汇付至三厂指定的帐户。
第一期转让款在本协议签订后15天内,即2006年11月8日前支付土地补偿款的30%,计11,911,140元。
第二期在土地使用权证过户至甲方名下后支付土地补偿款的40 %,计 15,881,520元。
余款30%,计11,911,140元,在办理地块交接后10天内付清。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厂与南汇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出售资产的原因、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出售资产的原因
鉴于三厂所在地块正处于南汇区周浦镇老镇改造范围内,为了使周浦镇政府的老镇改造能顺利进行,因此,现将该土地使用权及相关的建筑物出售给南汇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便于整个老镇改造的统一规划。
(二)、出售资产的目的
随着今年来产品销量的下降、劳动力的盈余和原材料的上涨,使得三厂的经营业绩很不理想。出售三厂土地可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盘活存量,最大限度的提高经济效益,改善中远汇丽的经营业绩。
(三)、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出售资产对公司长期发展是有利的。三厂为中远汇丽的分公司,由于各种因素导致了三厂的生产成本过大,导致了经营业绩很不理想。通过对存量土地的盘活,为中远汇丽下一步的产业整合以及产品结构的调整打下了基础,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是有积极作用的。出售三厂资产对股份公司利润影响额为1,894.83万元(不包括因搬迁停产而造成的营业损失;设备、设施搬迁费;停工补贴及职工安置费;其他不可遇见费等全部所涉费用)。
十、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2006年第四次董事会、2006年第三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资产出售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汇丽股份独立董事意见(2006)第8号〕。
十一、备查文件:
1、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四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2、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
3、土地收购储备协议书
4、评估报告
5、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