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浙江发出清欠总动员令
[□本报记者 高文力 江燕] 2006-10-25 00:00

 

  □本报记者 高文力 江燕        

  

  昨日,黑龙江省政府召集所有上市公司的地、市负责领导,所有尚未完成股改及仍有大股东占用情况的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公安、司法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在最后80天进行清欠和股改总动员,黑龙江省证监局局长曹殿义传达了中国证监会长沙会议精神,黑龙江省副省长王利民对清欠和股改做了明确部署。

  黑龙江省是上市公司大股东占款的重灾区, 年初大股东占用达到30多亿元,虽然经过证监局及省市各级政府的督促,上市公司完成清欠16亿元,但到9月底仍有15亿元的大股东占用情况,占用的额度及家数在全国都在前几名,其中黑龙股份占款7亿多元,是目前全国资金被占用最多的上市公司。

  据了解,目前黑龙江存在着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方经营恶化、无能力偿还,重组又受限于债权人,以及有些地方实力有限、重组成本高等因素,清欠及股改难度较大。

  王利民副省长强调,各地的市领导及上市公司负责人要有紧迫感,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年底前要全面完成清欠和股改任务。影响股改的拦路虎是占用,上市公司董事长要履行清欠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占款年底前要么还债,要么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强化现场个案监管,请证监局做专项检查,查清占款原因,严重的要立案。

  浙江证监局日前下发了《关于配合做好清欠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欠债不还的“老赖”“亮剑”。

  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清欠工作的总体部署,确保辖区清欠任务按时完成,根据证监会的统一安排,浙江证监局拟于2006年10月8日至31日对辖区上市公司开展清欠专项检查工作。

  浙江证监局要求各上市公司严格对照《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及证监会有关文件要求,对截至2006年9月30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于10月13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证监局。证监局将根据日常监管中掌握的情况及各上市公司的自查结果,对部分上市公司开展清欠专项检查,对故意隐瞒占用情况、恶意侵占拒不还款和拒不配合检查的,将根据有关规定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对于辖区内占款情况比较严重的高风险上市公司,浙江证监局将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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