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东未上岗先履职 S*ST亚星重生有望
[□本报记者 岳敬飞] 2006-10-25 00:00

 

  新股东未上岗先履职

  S*ST亚星重生有望

  □本报记者 岳敬飞

  

  受顾雏军被拘事件的影响,原格林柯尔旗下公司S*ST亚星,今年前三季度每股亏损0.07元。尽管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受让股权尚未过户,其已经以未来控股股东的身份承担起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责任。

  今日,S*ST亚星披露了公司三季报。今年7至9月,公司净利润亏损1478.768509万元,去年同期则为盈利38.859538万元。

  2006年7月13日,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 限公司与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0.67%的股权,但至今该项股权尚未过户。公司董事会表示,自该协议签订以来,公司调整了经营班子,确立了新的经营思路,实施了公司内的经营性重组。进行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管理组织结构,精减人员,降低人员工资成本以及各项费用开支,使公司的亏损状况有所控制。销售方面,由于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增加公路客车的比重,提高毛利率,同时对应收账款实行严格控制,暂时影响了销售收入,使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目前,大股东格林柯尔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余额达6300万元。对于清欠进展情况,公司三季报称,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月24日下达民事判决书(2006)扬民二初字第0002号,判决如下:“被告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亚星公司人民币计6300万元及利息”。目前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能够用于清偿债务的1.65亿元股权转让款已存入法院指定账户,现待法院执行。

  对于股改,公司表示,未能进入股改程序的详细原因是:由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出资人顾雏军于2005年7月29日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公安机关拘捕,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名存实亡。公司的控股股东缺位,无法进行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目前主要存在的主要障碍是股权尚未过户。而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公司股权后,现一方面在积极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另一方面以未来控股股东的身份承担起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责任。鉴于公司现处于股票暂停上市的实际状况,目前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在扬州市政府的支持下已经拟定了结合恢复股票上市进行部分资产重组和经营性重组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计划在今年11月份进入股改程序。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订阅上证报 送价值150元《证券大智慧》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