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董事长李名岷先生、董事任浩先生因事未能参加会议,分别书面委托副董事长宋兰祥先生、董事田克宁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任辉先生因事未能参加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刘琦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本公司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李名岷先生、财务主管陶登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明玉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2.2 利润表
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表(续)
单位:人民币元
2.3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尽管受国家宏观调控及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但国内钢材市场仍得益于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国内机械、汽车等下游行业的高速增长,同时受国际钢材市场需求强劲增长的影响,呈现出平稳向上的运行态势。面对较好的市场机遇,公司上下积极贯彻落实《做强莱钢-2006钢铁主业行动纲领》,深入开展降本增效工作;积极推进产销研一体化运作,努力实现营销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加大新产品研究开发力度,持续推进品种结构优化,努力提高品种效益;加强生产组织协调,生产组织水平不断提高,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顺行。
报告期内,公司共生产生铁145.09万吨、钢176.12万吨、商品坯材171.36万吨;公司主要产品为H型钢、螺纹钢、轴承钢、齿轮钢等,钢材实物产销率达到100.50%;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1.74亿元,主营业务利润7.03亿元,净利润2.96亿元,每股收益0.32元,净资产收益率5.57%,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28.41%、116.98%、176.64%、166.67%和145.37%。
3.1.1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3.1.2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本报告期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降低,利润总额增加,导致期间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与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比前一报告期降低。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事项
单位:万元
注:以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或协议价格,结算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G股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名岷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