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25 00:00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独立董事,于颖,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朱德堂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学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福祥,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李福祥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自2005年7月以来,本公司一直处于控股股东缺位状态。2006年7月13日,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与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60.67%的股权。自该协议签订以来,公司调整了经营班子,确立了新的经营思路,实施了公司内的经营性重组。进行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管理组织结构,精减人员,降低人员工资成本以及各项费用开支,使公司的亏损状况有所控制。

  销售方面,由于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增加公路客车的比重,提高毛利率,同时对应收帐款实行严格控制,暂时影响了销售收入,使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13日与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完成了“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之关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合同书”的签订。该事项已于2006年7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

  2、2006年7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过决议,调整了公司经营层。该事项已于2006年7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

  3、原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的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115272500股股权,已于2006年7月17日解冻。该事项已于2006年7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

  4、经建设银行扬州市分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轮候冻结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115272500股股权,冻结期限半年,自2006年7月31日起至2007年1月30日止。

  经交通银行扬州市分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轮候冻结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115272500股股权,冻结期限半年,自2006年8月1日起至2007年1月31日止。

  上述事项已于2006年8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

  5、2006年9月22日,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调整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该事项已于2006年9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

  2006年第三季度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清欠进展情况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月24日下达民事判决书(2006)扬民二初字第0002号,判决如下:“被告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亚星公司人民币计6300万元及利息”。

  目前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能够用于清偿债务的1.65亿元股权转让款已存入法院指定帐户,现待法院执行。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7月13日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与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0.67%的股权转让给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但至今该项股权尚未过户。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现一方面在积极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一方面以未来控股股东的身份承担起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责任。鉴于本公司现处于股票暂停上市的实际状况,目前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在扬州市政府的支持下已经拟定了结合恢复股票上市进行部分资产重组和经营性重组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计划在今年11月份进入股改程序。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学勤

  200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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