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25 00:00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田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浩,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春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注1:如果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按新股本计算。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为公司今后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股改分置改革的实施,有效地消除了公司与洪都飞机的关联交易,成功实现了洪都飞机公司整体上市目标,公司资产的整体盈利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从而为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做大做强航空制造产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三季度经营目标,在科研、生产任务十分繁忙的情况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合理制订科研生产计划,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在内部管理上,重点抓好6S和6σ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精益生产管理等管理工程,通过有效开展这些管理创新活动,切实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增长质量,确保了公司全年经营目标的实现。

  本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控股股东洪都飞机公司将其除对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主要经营性资产及负债注入到公司。因此,在报告期内,公司合并了洪都飞机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司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6,997,773.18元,主营业务利润34,479,104.16元,净利润20,956,946.17元。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圆满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成功地将公司控股股东—洪都飞机公司的优质资产完整地注入到公司,洪都飞机公司与洪都航空合二为一,从而实现了整体上市目标。公司股改方案的实施,有利地消除了公司与洪都飞机的关联交易,促进公司形成更加完整而高效的工艺流程,有利于公司实现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公司资产的整体盈利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为公司做大、做强航空主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向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公司洪都集团关联加工。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向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公司洪都集团销售产品。

  本公司向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公司洪都集团关联加工。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民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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