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认股权证发行获批
[□本报记者 李剑锋] 2006-10-25 00:00

 

  □本报记者 李剑锋

  

  在昨日召开的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今年第50 次会议上,华侨城(000069)发行认股权证的申请终于获得通过。同时获批的还有上海电力可转债的发行。

  华侨城发行的认股权证,是其股改方案的一个部分。根据方案,流通股股东除每10股可获2.8股股份外,公司还将向股改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以10:3.8 的比例免费派发百慕大式认股权证,共计1.4952亿份。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 7.00元的价格,认购公司1股新发的股份。权证存续期为自权证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此前,华侨城认股权证发行申请在6月2日召开的发审会上被否。华侨城公司方面当时表示,将对发审委所提出的意见作出解释说明或解决有关问题后,再次尽快提出申请,按原有方案发行认股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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