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赵唯一、姚建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冬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素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 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医药主业针对医药产业的市场环境,在营销、生产方面积极调整,在营销方面加强了招商环节的销售力度,配备营销力量争取将次新药覆盖的销售市场做细、做透;生产上重点抓好投产项目的达产工作,大力增加发货量,同时在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上加强控制,杜绝质量安全事故隐患;在成本管理上定量考核降本节支指标,加强产品质量和成品率的考核;研发方面积极推进重点产品的临床和申报工作。服装主业重点落实外销直接定单,初步展开与国外一些知名品牌的业务合作,努力提高外销业务质量;内销业务重点巩固“365”学生装等职业装市场,做好冬季羽绒服市场的设计和生产准备;服装生产上强化流程管理,尽力降低原辅材料和物料消耗、提高台产量。
2、公司总部围绕对产业集团“三监管、一内审”的管控目标,对所属各单位的内控制度及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继续指导监督经营单位通过“两清”工作盘活存量,通过强化制度执行来提高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定期组织产业集团经营分析会来检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积极落实工作措施。
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9999.4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70%,实现净利润1524.6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8.19%。服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105.7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0.17%,羽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977.7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4%,药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426.7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4%,贵金属材料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8350.0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6.89%。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605.29%,前一报告期比例为455.80%,本期比例升幅较大的原因是由于前一报告期其他业务利润和投资收益较大引起利润总额较高,而本报告期其他业务利润和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例较小引起的。
2、本期其他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6.24%,前一报告期比例为29.81%,本期比例降幅较大的原因是由于前一报告期配额转让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较大引起的。
3、本期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5.89%,前一报告期比例为122.85%,本期比例降幅较大的原因是由于被投资企业一般都在上半年宣布上一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引起的。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6年9月26日,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自有资金15000万元独家增资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和以自有资金15000万元独家增资江苏吴中服装有限公司的议案,目前该两公司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该事项已公告于2006年9月27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2、2006年9月7日,公司实施了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总股本由41580万股增加至62370万股。该事项已公告于2006年9月8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3、公司2006年中期因以前年度会计差错追溯调整了以前年度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公司已于2006年8月11日在公司中期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4、2006年第三季度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清欠进展情况
公司所属控股企业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3月3日分别收回江苏吴中万利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吴中东吴产业开发公司关联方欠款110万元和200万元。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唯一
200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