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马家骏独立董事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白玉祥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潘得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苗岗,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贾良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运力紧张、铁路运费涨价等不利因素,公司进一步加大科学管理力度,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思路,相对降低了原辅材料的采购成本和可控费用,适时提高了产品价格,取得了一定的经营业绩,实现了公司安全、稳定、长周期、满负荷、经济运行。2006年1至9月,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5898.82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3038.92万元,净利润4032.61万元。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2006年1-9月 占利润总额(%) 前一报告期 占利润总额(%) 本期比前一报告期增减(%)
主营业务利润 230,389,234.44 459.7 9 124,978,097.15 440.02 19.77
其他业务利润 2,657,632.10 5.30 1,807,618.49 6.36 -1.06
期间费用 209,293,299.38 417.69 123,062,827.40 433.27 -15.58
投资收益 20,388,013.48 40.69 20,468,220.30 72.06 -31.37
补贴收入 4,482,218.69 8.95 0.00 0.00 8.95
营业外收支净额 1,483,112.73 2.96 4,212,138.75 14.83 -11.87
利润总额 50,106,912.06 100.00 28,403,247.29 100.00
变动原因:报告期主营业务利润本比前一报告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焦炭销售价格上涨,主营业务利润相对增加。
本报告期公司三项费用总额86230471.98元,较上年同期的40746769.22元上涨111.63%,主要原因为:一是公司上缴的出省焦炭能源基金由原来的冲减收入改为在营业费用中列支;二是公司30万吨煤焦油加工改造项目竣工投产后贷款利息费用化。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2006年9月30日,本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金额如下:
单 位 担保金额
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500万元
山西汾河生化有限公司 2700万元
合 计 7200万元
2000年10月16日,本公司为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75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2000年10月16日至2006年11月29日;截止2006年4月,该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偿还1000万元,本公司为其提供借款担保6500万元;经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协商,200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本公司为其即将到期的65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展期担保,期限3年,自2006年5月至2009年5月,2006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截止2006年9月30日,该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偿还2000万元,公司为其提供的借款担保为4500万元,为此,公司为其提供的展期借款担保也减少为4500万元,时间自2006年7月14日至2009年1月1日。
2、2006年9月23日,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加工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顺利通过山西省经济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正式交付生产使用。2006年10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得国
200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临2006-022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4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8人,马家骏独立董事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白玉祥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潘得国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邀请了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同意2006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关于成立山西焦化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建议及可行性报告。
会议同意成立山西焦化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4.49万元,其中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14.4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职工参股总金额1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和享受红利。
该公司尚需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