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意向提示性公告
[] 2006-10-26 00:00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06-032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意向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过认真调查和对比论证,日前,公司与河北埃卡包装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埃卡”)签署了资产收购意向 书,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交易对方介绍

  河北埃卡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高新区,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高档新型多层复合彩印包装材料及制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在中国塑料软包装行业有着较大的品牌影响力,尤其是在中国北方其产品有着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该公司占地面积约50亩,建筑面积1.63万平方米,2005年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2亿元,2006年1-9月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1亿元。

  二、意向书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河北埃卡拥有的与复合彩印包装材料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包括:①生产、经营所拥有或占有的全部土地及其范围内的地上物及地下物;②厂房及其他建筑物;③设备、仪器、装置及其配套辅助设施,交通、运输、通讯、办公工具等。该部分资产预计净值约3000万元。

  2、交易价格:因交易双方仅是就上述资产收购事宜达成意向,尚未签署相关资产收购协议,本次资产收购的价格将以具有相应资格的评估机构对相应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在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依据实际交易金额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进行的资产收购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国战略布局,扩大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为客户提供更快速便捷精细的专业服务,同时可节省经营费用。该收购行为的完成将有利于公司规模与效益的同步扩张。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河北埃卡签署的《资产收购意向书》。

  该资产收购行为为非关联方交易。公司将根据该资产收购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由于收购行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报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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