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26 00:00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马白玉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启峰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银杏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单位: 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2.4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2.4.1 本报告期转债持有人情况

  

  

  2.4.2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的说明

  (1)转股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

  a.公司实施2004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人民币的分配方案后,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05年7月28日调整转股价格,创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7.70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7.60元 (详见2005年7月22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匯報》和《The Standard》;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之互联网网址:http://www.hkex.com.hk)。

  b.鉴于本公司可转换债券自2005年7月1日进入转股期至2005年7月28日已满20个交易日,而由于市场持续低迷,致使本公司A股股价一直低于转股价格的80%,因此按照《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转股价格特别向下修正条款的规定,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将当期转股价格向下修正20%,即由7.60元修正为6.08元。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5年8月1日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6.08元人民币。(详见2005年7月29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匯報》和《The Standard》;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之互联网网址:http://www.hkex.com.hk)。

  c.鉴于本公司A股股价自2005年8月1日至2005年12月30日持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当期转股价格为6.08元)的80%,已满足本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转股价格特别向下修正条款的规定,因此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将当期转股价格向下修正19.90%,即由6.08元修正为4.87元。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6年1月9日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4.87元人民币。(详见2006年1月6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匯報》和《The Standard》;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之互联网网址:http://www.hkex.com.hk)。

  d.2006年3月7日至2006年5月22日,本公司A股股价已满足本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关于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规定,因此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将当期转股价格向下修正19.92%,即由4.87元修正为3.90元。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6年5月24日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3.90元人民币。(详见2006年5月23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匯報》和《The Standard》;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之互联网网址:http://www.hkex.com.hk)。

  e.公司实施2005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0.40元人民币的分配方案后,创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3.90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3.86元。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6年7月31日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3.86元人民币。(详见2006年7月25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匯報》和《The Standard》;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之互联网网址:http://www.hkex.com.hk)。

  截止本报告期末, 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3.86元人民币。

  (2) 可转债发行后累计转股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已有4,033,000元本公司发行的“创业转债”(110874)转换成本公司的A股股票“创业环保”(600874);累计转股股数为665,24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5%;尚有372,065,000元的“创业转债”未转股,占回售后剩余创业转债的98.93%。

  (3)其他应说明的情况

  本公司的A股股票自2005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28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当期转股价格为7.70元)的70%。根据本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A股可转换债券已触发回售条款。行使回售权的转债持有人在2005年8月5日至2005年8月11日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共有8,239,020张创业转债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价格为创业转债面值的102%,即102元/张。本次回售结束后,本公司可转债剩余3,760,980张。

  根据《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未回售的“创业转债”将继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实现污水处理量11,548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7,577万立方米,主要是由于本公司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工程从2006年1月1日已经达标出水,北仓污水处理厂工程从2006年6月达标出水,并开始执行本公司与天津市排水公司签署的《污水处理临时服务协议》;增加了本集团所属控股子公司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曲靖水务”)和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所属的共2座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量约823万立方米。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污水处理业务收入人民币20,574.59万元,比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3,631.9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自来水销售量591万立方米,去年同期自来水销售量为零,主要由于曲靖水务所属三个自来水厂从2006年1月1日已经开始正式商业运营。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自来水销售收入613.31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再生水销售量81.6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42.6万立方米。

  报告期内,本集团道路收费业务基本平稳,共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647.3万元。

  本年度前9个月,本集团共实现净利润15,281.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8%。

  报告期内,本集团控股子公司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已经注册成立,目前正在对拟收购经营的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一期进行性能测试,并着手准备正式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及《污水处理服务协议》。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根据天津市政府颁布的《天津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91号政府令),向天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本公司所属四座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但目前尚无法具体内容和时间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集团继续全面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内部控制,提升公司市场化运作能力;继续狠抓科技研发工作。报告期内,本公司建设完成国内唯一的污水处理试验场,具备了从事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恶臭控制等工艺、设备、自控等方面的生产性试验的研究手段,为本集团今后开展各项科研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A股可转债发行人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

  本公司A股可转换债券担保人为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截至报告期末,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截至报告期末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846,573,423.38元,资产负债率为53.16%,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2)还债的现金安排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五年,即自2004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如出现满足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回售与赎回条款及到期还本付息时,可通过公司的自有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来支付债券持有人的本金和利息,详细情况见《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公告刊登于2004年6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东郊污水处理污水处理业务是按照《污水处理委托协议》执行的。根据该协议,东郊污水处理厂将按《污水处理委托协议》中订明的计价公式厘定的价格向天津市排水公司(“排水公司”)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排水公司是在中国成立的国有企业,并受天津市市政工程局监控。计价公式可令污水处理业务全面弥补实际的经营成本,包括固定资产的折旧及摊销(但不包括利息开支及外汇损益)和赚取按污水处理业务相关固定资产的每月平均帐面净值的年度平均数计算的15%回报,以及获得节省成本或当实际处理量超过协议规定的最低处理量时的奖励计价调整。

  本公司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北仓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业务是按照本公司于2006年3月20日与排水公司签署的《污水处理临时服务协议》执行的。根据该协议,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北仓污水处理厂将按照2005年本公司与排水公司之间执行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即1.93元/立方米)计算,结算水量为上述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的污水计量水量。

  本年度前9个月,根据《污水处理委托协议》中订明的计价公式,本公司与排水公司确认执行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1.93元/立方米,与《污水处理临时服务协议》中所订单价相同,因此,本年度前9个月,本公司东郊污水处理厂、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及北仓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23,538.59万立方米,根据《污水处理委托协议》及《污水处理临时服务协议》获得人民币45,429.29万元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白玉

  2006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编号:临2006-041

  转债代码:110874                转债简称:创业转债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5日上午9:30在天津创业环保大厦(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白玉女士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该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全票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在境内外公布的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马白玉女士等六位人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提名高宝明先生等三位人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将于2006年12月1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公司董事会建议提名马白玉女士、顾启峰先生、安品东先生、王占英先生、谭兆甫先生、付亚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提名高宝明先生、高宗泽先生、王翔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高宝明先生任期三年;高宗泽先生、王翔飞先生因为到2008年4月15日止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满6年,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可以连选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因此高宗泽先生、王翔飞先生本次提名任期至2008年4月15日)。

  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高宝明先生、高宗泽先生和王翔飞先生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人选。

  以上提名候选人简历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请详见附件。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长薪酬:    人民币15万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

  执行董事薪酬: 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壹拾万元)

  独立董事薪酬: 港币20万元(港币贰拾万元)

  其它董事薪酬: 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壹拾万元)

  (董事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如上述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该类职务的薪酬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该人士的薪酬总额将合并计算。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修订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修订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刘正富先生辞去公司香港秘书职务以及聘任关文辉先生为公司新任香港秘书的议案:

  同意公司原香港秘书刘正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香港秘书职务,并聘任关文辉先生为公司新任香港秘书,任期三年。

  关文辉先生简历

  关文辉先生,37岁,持有香港大学法律学士学位,亦持有英国伦敦大学经济及政治科学院法律硕士学位及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硕士学位(中国法),关先生于香港取得律师资格。关先生于过往在处理有关上市公司合规事宜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关先生现为李伟斌律师行合伙人。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06年12月19日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其中上述第2,3,4,5项需提交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5日

  附件1: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白玉女士,44岁,高级经济师,第11届天津市政协委员。现任公司董事长,天津市市政总公司总经济师,兼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1983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1996年于南开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2005年于南开大学获得城市经济学专业经济学博士学位。马女士于1985年加盟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曾任讲师。1996年至1998年,任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外事外经处副处长,同时兼任天津公路建设发展公司总经济师职务,1998年至2001年12月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8月开始任天津市市政总公司总经济师,2003年12月开始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马白玉女士于城市市政建设管理方面拥有超过20年的丰富经验。马白玉女士自2000年12月20日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顾启峰先生,40岁,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1988年毕业于中国同济大学,并获工程学学士学位,1998年于同济大学工程学研究生班毕业。从1988年起,顾先生在天津市第三市政工程公司负责监督济青高速公路、沪宁高速公路及唐津高速公路的建设。1997年任天津市政三公司副总工程师,1998年至2000年12月担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顾先生2000年12月任本公司总工程师,于2002年后开始兼任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 2月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2003年7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自2003年12月开始任公司总经理。顾先生从2000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安品东先生,38岁,现任公司董事,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1991年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并获取会计学学士学位,2004年于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取得EMBA学位。1992年至1997年,安先生任职天津市政五公司期间参与沪宁高速公路项目,负责该项目的会计及财政职务。1997年至1999年12月任天津津政交通发展公司的财务部经理。1999年至2000年12月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助理总会计师。安先生从2000年12月开始任本公司总会计师,2005年2月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2003年12月开始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先生自2000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王占英先生,51岁,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天津市市政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任天津市市政总公司财务部部长。2000年于南开大学经济研究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自工作以来,历任天津市第四市政工程公司财务科会计,天津市引滦入津指挥部会计,天津市市政总公司财务部会计、部长、天津市公路建设发展公司总会计师。2002年10月任本公司监事,于2003年10月辞去监事职务。王先生自2003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谭兆甫先生,51岁,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天津市排水管理处总会计师兼任天津市排水公司总经理。自1975年毕业并加盟天津市排水管理处至今,谭先生曾先后在天津市排管处财务科及其下属单位从事财务管理工作。谭先生担任排水管理处财务副主管期间,组织完成了排管处资产管理及改革调整工作,成功组建了天津市排水公司并先后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和总经理职务。谭先生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融资等方面的工作经验超过25年。谭先生自2003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付亚娜女士,35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付女士1993年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获得EMBA学位。付女士自大学毕业后加盟天津市排水管理处,1998年8月至2000年12月在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付女士从2000年12月开始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03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高宝明先生,48岁。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金榜融资股份有限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在创办金榜融资股份有限公司之前,高先生曾任法国巴黎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法国巴黎百富勤”)董事长,负责亚洲地区的企业融资业务。高先生具逾20年的银行及企业融资经验,并广泛参与在中国的企业融资活动。他曾领导及策划多项红筹和H股的首次公开发行及二级市场股本融资活动。高先生于1982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并获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高先生曾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菱控电子商业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此外,高先生亦被委任为香港联交所主板及创业板之上市委员会委员。高先生自2003年1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高宗泽先生,67岁,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环太平洋律师协会副主席,一级律师。高先生曾就读于中国大连海运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及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高先生1998年至2001年11月任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12月至2004年7月任北京孚晟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8月至今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先生长期从事法律业务,精通海商法、国际贸易法、证券法律,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石化工业总公司等多家公司法律顾问。2002年4月开始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翔飞先生,55岁,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王先生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主修财政金融专业。王先生1983年就职光大集团,曾任香港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助理总经理及其控股的多间上市公司的执行董事和一间上市公司的行政总裁以及光大集团资产处置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和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董事。王先生在投资、管理、金融、会计和财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王先生现兼任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主席、财讯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王先生2002年4月开始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附件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高宝明先生、高宗泽先生和王翔飞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5日

  附件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高宝明,高宗泽,王翔飞作为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高宝明,高宗泽,王翔飞

  2006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编号:临2006-042

  转债代码:110874                转债简称:创业转债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5日上午9:00在天津创业环保大厦(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15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文秋利先生委托监事徐志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侯晓俭女士委托监事张明起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监事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文辉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的监事全票通过了如下事项:

  1. 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文辉先生等四位人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部分成员至2006年12月19日任期届满到期,根据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现提名张文辉先生、聂有壮先生、王艳敏女士和张宝祥先生等四位人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上述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修订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上述第2,3项需提交于2006年12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10月25日

  附件1: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文辉先生,51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工会副主席。张先生于1999年参加天津大学工程学研究生班学习并取得证书。自1980年以来,张先生先后历任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四所副所长、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党委书记及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工会副主席等职务,具有近三十年市政公用管理行业的工作经验。张先生从2000年12月20日开始至2003年12月19日任本公司董事,自2003年12月19日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06年10月起任本公司党委书记。

  聂有壮先生,37岁,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监事,公司副总工程师兼任运营部经理。1992年于天津理工学院自动化专业大专毕业。先后任职于天津东郊污水处理厂机电部,运行部,负责运行管理工作,2000年3月任职于天津排水公司开发建设分公司,参加海河流域污水治理工程。聂先生具有丰富的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经验,多次荣获天津市政工程局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2001年1月加入本公司,自2003年12月19日起任本公司监事。

  王艳敏女士,40岁,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1987年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获会计学学士学位。先后任职于天津市纺织工业公司和天津市商业委员会,一直致力于财务与审计工作,历任科长和副处长职务,具有近二十年的财经管理工作经验,曾多次被评为天津市商业委员会先进工作者。2004年9月加入本公司。

  张宝祥先生,43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兼任总工办主任。1983年毕业于天津大学建筑分校给水排水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自大学毕业后,先后任职于天津市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从事污水处理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工作。2000年1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副厂长、东郊污水处理厂厂长,张先生曾参与多项城市污水处理研发与应用项目,具有丰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营管理、技术管理及科技研发组织等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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