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欲争手机电视先机
[□本报记者 张有春] 2006-10-26 00:00

 

  □本报记者 张有春

  

  国家广电总局10月24日正式颁布了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行业标准。有关人士认为,此举昭示着东方明珠(600832)拟投资的手机电视项目将取得重大进展。

  据悉,10月25日,上海文广集团领导和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高管在国家广电总局汇报手机电视项目时,总局领导听取汇报以后,希望上海文广集团和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在手机电视等移动多媒体广播运营和产业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国家广电总局领导肯定了 上海文广集团和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在手机电视等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试验方面已取得的明显成效,并表示总局支持上海在原有试验的基础上,结合新颁布的标准扩大试验范围,成为移动多媒体技术试验区。

  总局同时提出两点希望:希望上海文广集团和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有关设备厂商,积极跟进,加快移动多媒体广播产业化发展进程;希望上海加强与各地广电部门、电信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投融资作用,带动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在全国的发展。

  东方明珠有关人士透露,上海文广集团和东方明珠已按照广电总局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对手机电视在上海的扩大试验,组织有关手机和设备等企业参与试验和生产做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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