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26 00:00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毕文军、戴向东、章恒埃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

  报告未能充分披露公司已存在的、对公司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事项,如公司向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之 借款未能按照董事会决议收回,公司也无控制风险之相应安排。

  1.3董事戴向东先生因身体不适未参加会议,委托毕文军先生行使表决权。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李小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桂河,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朝晖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注:报告期内,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对以前年度相关会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期报告中涉及到“上年度期末”的数据均按追溯调整后的数据列示。

  2.2.2 利润表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2006年第3季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050.82万元,比上年同期19,052.40万元减少2,001.58万元,减少10.51%;主营业务利润987.65万元,比上年同期617.72万元增加369.92万元,增幅59.89%;营业费用519.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64%;管理费用601.1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36%; 财务费用 72.11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30.70%;扣除少数股东损益、未确认投资损失及所得税后,实现净利润 -131.69万元,上年同期 -610.78万元,同比减少亏损479.09万元。第三季度公司能够减少亏损的主要原因系:

  一是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因净资产为负值,导致其2006年第三季度亏损计入未确认投资损失,未纳入合并报表净损益。

  二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大华种业有限公司面对种子激烈竞争的经营形势,在种业生产、销售方面围绕着市场变化,通过对其深入分析,及时调整品种结构及经营策略,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内外部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大幅度减少亏损。

  三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母公司费用支出的控制,费用支出减少。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6年7月3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已于2004年12月24日将其持有的7105万股股份转让)以现金归还的807,845.2元,截止目前,该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零。(详见2006年7月11日上海证券报)

  2、因北京裕盛隆科贸有限公司诉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6年8月25日依法继续冻结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持有的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10,010万股国有法人股中的5,510万股,占总股本的21.85%,冻结期限为2006年8月24日至2007年2月23日止。(详细内容见2006年8月29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3、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内蒙古临河繁荣磷铵化工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华垦公司欠款12,520,000元及违约金312,168元(暂计至2006年9月21日),共计12,832,168元;2、判令被告朱忠群、李继霞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6年10月10日受理了该案,该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详见2006年10月19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4、近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原告)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起诉宜昌嘉华置业有限公司(第一被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以下简称“华垦公司”),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判令第一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5181.05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3742788.02元(截止2006年7月24日);(2)判令第一被告与第二被告2004年6月27日所签订的《抵押协议》无效并确认原告对第一被告所有的新世纪广场4—5楼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华垦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06年11月29日9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交换证据并质证,华垦公司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后,已于2006年10月9日将回执送达法院。

  针对上述诉讼情况,公司董事会已督促华垦公司积极研究解决办法。(详见2006年10月19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5、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2005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1) 公司2006年3月3日至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没有通过《关于为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对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详见2006年3月7日上海证券报),2006年3月7日公司有关会议决议公告后,2006年3月10日收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关于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贷款提前到期的通知》,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其银行贷款,并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详见2006年3月14日上海证券报);2006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特种转帐借方传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已将我公司在该营业部的2,544.72万元存款全额划转,用于提前归还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贷款本息(详见2006年3月21日上海证券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6年3月17日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临时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的议案》。为提高现有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保证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益和合规的前提下,将原已停止投资兴办的广西剑麻产业化项目剩余未动用的募集资金10,157万元临时用于流动资金周转中的3000万元使用期限延至2006年9月27日止。

  2006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未通过《关于继续为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2006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

  200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此次会议未通过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2006年3月27日提出的《关于继续为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关于对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临时提案(详见2006年4月11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本公司2006年5月15日收到控股子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85%)转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贷款到期通知书》,现将《通知书》内容全文公告如下:"根据编号为(30008)农银借字(2005)第099号的借款合同项下011200500000302借款凭证的借款展期协议,贵方向我行的借款将于2006年5月18日到期人民币33,652,288.31元,利息人民币868,943.34元,合计叁仟肆佰伍拾贰万壹仟贰佰叁拾壹元陆角伍分。请贵方按上述合同的规定准备资金,如期偿还我行。"

  经了解,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由于资金周转困难,2006年5月18日没有偿还上述借款,上述借款系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相关公告详见2005年1月21日、2005年3月11日、2006年3月7日、2006年3月14日、2006年3月21日上海证券报)

  2)本公司2006年4月5日收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85%)上报的《民事起诉状》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截至2006年3月31日,由于宜昌嘉华置业有限公司(被告)未偿还欠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款项,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两项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43400000元及逾期利息4374720元(计至2006年3月31日);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2006年4月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发出[2006]鄂民立初字第6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该案件(详见2006年4月7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3)针对公司对海南京豪剩余的744.80万元债权,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收回欠款,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公告。(详见2006年2月23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4)2006 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未通过《关于要求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敦促戴向东等董事按照规定披露股份实际控制人的议案》。(详见2006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

  5)公司2006年3月3日至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社会公开招聘总经理的提案》,解决了聘任总经理的基本方式和途径,公司目前正在加强沟通,尽快解决公司目前总经理缺位问题。(详见2006年3月7日上海证券报)

  针对审计报告中的有关问题,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研究解决方案,尽早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按1-9月数据填写)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向其他关联方江苏农垦国有农场采购种子。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向其他关联方江苏农垦国有农场销售种子。

  2006年第三季度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单位:万元

  

  *注:根据2006年9月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占用情况的调查结果,发现本公司之北京农牧分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之附属企业北京中垦池田鸵鸟发展有限公司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公司对此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应收账款536,882.11元,调减其他应收款1,437,766.32元,调整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余额为7,960.94万元(详细情况见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清欠进展情况

  200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三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做好公司大股东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以资产抵偿相关债务工作的议案》。为确保公司于年底前完成前期披露承诺的清欠任务,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聘请评估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开展相关工作,并向董事会提交有关评估报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等专业意见,由董事会对以资抵债进行决策,并报请监管部门审核和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详细内容见2006年7月24日《上海证券报》公告)。目前公司已完成相关准备工作,近日将启动相关程序。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9月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调查汇总时,发现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牧分公司(以下简称“农牧分公司”)对中农资源控股股东之附属企业北京中垦池田鸵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垦池田”)的应收款项的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现就此会计差错更正予以说明:

  一、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1、1999年度组建中农资源上市公司时,农牧分公司代中垦池田购建相关鸵鸟加工设备及工程的核算,相关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项目计入了农牧分公司账目,农牧分公司形成对施工方和供应商的应付款项;截止2001年,农牧分公司将上述资产移交给使用人中垦池田,并相应形成对中垦池田的应收款项;上述购建资产的债务已经由中垦池田承担,且部分债务已由中垦池田对外支付,农牧分公司已不承担相应债务,应将相关应收应付款予以冲销,冲销金额为1,918,050.20元。

  2、1999年至2002年期间,农牧分公司领用中垦池田鸵鸟肉,中垦池田根据其出库单相应进行了账务处理,但农牧分公司未及时入账,致使农牧分公司对中垦池田的应收款项少冲减56,598.23元、成本费用少计56,598.23元。

  3、上述两项会计差错,导致中农资源对中垦池田多计应收款项1,974,648.43元;中农资源按公司坏账政策计提了95%特别坏账准备,多提坏账准备1,875,916.00元。

  二、公司对此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结果如下:

  调减应付账款1,918,050.20元,调减应收账款536,882.11元,调减其他应收款1,437,766.32元,调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10,038.00元,调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365,878.00元,调增200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819,317.77元。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将会出现亏损,但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大幅度减少亏损。亏损大幅减少的原因为:

  1、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数,导致其2006年经营亏损计入未确认投资损失,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金额;

  2、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大华种业有限公司在种业生产、销售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内外部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预计实现盈利;

  3、公司加强了对母公司费用支出的控制,费用支出将会减少。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目前正在加紧落实大股东及关联方清欠工作,待清欠工作基本落实后,公司将根据非流通股东的安排,积极配合做好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预计年底前可以启动股改程序。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小平

  2006年10月24日

  证券简称:SST中农   证券代码:600313      编号:临2006-030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及2006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传真方式)于2006年10月2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 10名,董事戴向东先生因身体不适未参加会议,委托毕文军先生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李小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更正公司重大会计差错的议案》

  公司(中农资源)在2006年9月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调查汇总时,发现公司北京农牧分公司(以下简称“农牧分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之附属企业北京中垦池田鸵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垦池田”)的应收款项的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现就此会计差错更正予以说明:

  (一)、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1、1999年度组建中农资源上市公司时,农牧分公司代中垦池田购建相关鸵鸟加工设备及工程的核算,相关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项目计入了农牧分公司账目,农牧分公司形成对施工方和供应商的应付款项;截止2001年,农牧分公司将上述资产移交给使用人中垦池田,并相应形成对中垦池田的应收款项;上述购建资产的债务已经由中垦池田承担,且部分债务已由中垦池田对外支付,农牧分公司已不承担相应债务,应将相关应收应付款予以冲销,冲销金额为1,918,050.20元。

  2、1999年至2002年期间,农牧分公司领用中垦池田鸵鸟肉,中垦池田根据其出库单相应进行了账务处理,但农牧分公司未及时入账,致使农牧分公司对中垦池田的应收款项少冲减56,598.23元、成本费用少计56,598.23元。

  3、上述两项会计差错,导致对中垦池田多计应收款项1,974,648.43元;农牧分公司按公司坏账政策计提了95%特别坏账准备,多提坏账准备1,875,916.00元。

  (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截止2002年年末,农牧分公司针对上述差错事项账面记载情况为:对施工方及供应商应付账款1,918,050.20元、对中垦池田应收账款536,882.11元、其他应收款1,437,766.32元、未做处理的鸵鸟肉费用56,598.23元;农牧分公司根据中农资源公司的坏账政策对上述中垦池田的应收款项计提了95%的坏账准备金1,875,916.00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510,038.00元,其他应收款计提1,365,878.00元。

  公司对此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如下:

  调减应付账款1,918,050.20元,调减应收账款536,882.11元,调减其他应收款1,437,766.32元,调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10,038.00元,调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365,878.00元,调增200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819,317.77元。

  对2005年度母公司会计报表科目追溯调整情况详见下表:

  

  采用追溯调整法,会计差错对报告期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如下:

  

  三、上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对期初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额列表如下:

  

  注:上述影响额是对中农资源母公司之影响额。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11 票,经表决 11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 超过 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 通过 。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关于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有关说明》(利安达综字[2006]第1057号),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公司2006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11 票,经表决 8 票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 超过 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 通过 。

  毕文军、戴向东、章恒埃董事对议案投了反对票,理由是:

  报告未能充分披露公司已存在的、对公司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事项,如公司向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之借款未能按照董事会决议收回,公司也无控制风险之相应安排。

  三、2006年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本期业绩情况

  业绩预告期限:2006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

  业绩预告情况: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将会出现亏损,但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大幅度减少亏损。亏损大幅减少的原因为:

  1、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数,导致其2006年经营亏损计入未确认投资损失,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金额;

  2、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大华种业有限公司在种业生产、销售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内外部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预计实现盈利;

  3、公司加强了对母公司费用支出的控制,费用支出将会减少。

  二、上年同期业绩

  1、亏损额:11,104,149.50元;

  2、每股收益:-0.044元。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SST中农     编号:临2006-031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传真方式)于2006年10月24日在北京召开,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7名(任玉岭先生、何兴林先生已经辞去监事职务,未出席本次会议),鉴于监事长因工作原因已辞去监事及监事长职务,会议由副监事长关永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对公司董事会更正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议案的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会计差错更正议案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2、有关会计差错经过了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审核,会计师出具了相应的说明,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等事项的影响;

  3、会计差错更正没有对本期利润带来影响;

  4、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会计差错作出的更正,提醒公司董事会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项发生。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经表决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赞成票 超过 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 通过    。

  二、审议《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对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董事长已于2006年10月17日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的通知,审议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亦于同日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的通知,由于本公司董事会尚未完成经营层的聘任工作,目前经营层缺位。会前将有关会议文件提前发给董事、监事,供董事、监事审议,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沟通。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经审议,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经表决 6 票赞成、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赞成票 超过 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 通过 。

  监事章骥先生对本议案投了反对票,理由是:

  公司存在董事会决议无法执行情况,对公司构成重大风险。如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决议的3000万募集资金至今未能收回,公司也无控制风险之相关安排。报告未能充分披露公司存在之风险。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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