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西 纸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万素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瑾,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兼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公司目前仍未恢复生产,仍然通过委托加工的合作方式,继续原有主业经营,维护客户网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2万元,实现主营业务利润6.8万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128%。
2、债务包袱沉重、原大股东江纸集团的巨额资金占用及原有造纸业务的成本过高是近年来制约公司发展的主要障碍。为解决上述问题,在重组方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进行大量的债务及资产重组工作。目前,江中集团正结合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拟对公司进行主业的置换及原有债权债务的重组工作。待重组全面完成后,公司将彻底解决江纸集团的资金占用问题,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化解财务危机,有益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关于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解决情况
2006年中期,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有强调事项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涉及了公司持续经营存在的不确定性和资金占用问题。
江中集团介入重组公司以来,一直在大力推进公司的资产、债务重组并极力解决原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在报告期内,公司又结合股权分置改革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申报了彻底解决上述问题的全面重组方案。该方案一旦获准实施,不仅可以清理违规资金占用问题,更可以获得重组方向公司注入的优质资产和业务。已经凸现巨大发展潜力的房地产业务将代替造纸业务,提升公司业绩水平和资产质量。截止目前为止,该方案已获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 上一报告期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期间费用 3,803,061.38 -101.71% 915,068.63 -5.66%
营业外收支净额 4,320.00 0.12% 15,387,354.23 95.16%
1、期间费用占利润的比例较前一报告期有较大变动的原因是:前一报告期原大股东归还的欠款冲回原已计提的坏帐准备较多,而本报告期没有发生。
2、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前一报告期有较大变动的原因是:
A、前一报告期本公司根据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以应付南海华光装饰板材有限公司清算组欠款1,610万元调增当期损失及其他应付款,而本报告期没有发生;
B、前一报告期冲回上海双威的预计负债50万元,而本报告期没有发生;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7月,公司与重组方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结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推出债务、资产全面重组方案(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重组方拟向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和业务,以凸现巨大发展潜力的房地产业务替代现有造纸业务,并同时彻底解决公司原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以期全面提升公司的资产质量,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从根本上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彻底摆脱经营困境。
2006年第三季度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清欠进展情况
2006年7月6日,重组方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同意由江中集团承担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所负有的债务13,652.51万元,该债务承接后,江中集团因债务承接对公司所负的人民币136,525,163.29元债务拟与公司对江中集团所负等额债务抵销。该协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06年7月7日及2006年8月3日的《上海证券报》)。目前公司已进入股改程序,上述债务重组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内容之一,待公司股改完成后,公司将彻底解决原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该方案尚需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素娟
200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53 股票简称:SST江纸 编号:临2006-41
江 西 纸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保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徐铁君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独立董事资格将报请有关监管机构审核。
徐铁君先生简历见附件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二、三。
该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徐铁君先生简历
徐铁君,男,1953年生,东北师范大学法学硕士,历任吉林省体改委副处长、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处长,现任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铁君,作为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徐铁君
二OO六年十月十日于长春
附件三: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现就提名徐铁君为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OO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