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薛济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孙华,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继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006年6月6日,公司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5年利润分配方案:以200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83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1股派送红股0.9股并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本方案于2006年6月19日实施,公司总股本由208310000股变更为270803000股,总股本扩大了30%。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仍致力于通信、电力线缆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37,199,544.00元,同比增长了51.22%,主营业务利润133,339,789.13元,同比增长了59.50%,实现净利润26,906,336.01元,同比增长了53.38%。
本报告期公司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公司2005年新开发的耐热铝合金导线、3G用射频电缆在2006年销售形势良好,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二、公司原主导产品普通光缆、光纤和复合架空地线的产量和销售额持续增长。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2月23日,日本商业仲裁协会对本公司与信越化工预制棒长期购销合同纠纷做出仲裁裁决,裁决本公司需要给付信越化工赔偿金1,520,000,000日元(约合人民币10,445万元)及利息,不支持信越化工关于继续执行合同的请求。(有关本次仲裁的详细情况请见2005年9月2日及2006年3月8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公告》及《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国际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
此案属于国际仲裁,按照有关国际公约和中国法律规定,该仲裁裁决须先通过中国法院的审查承认程序后方可进入执行程序。目前,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本案正在审理之中。本公司认为,该仲裁裁决的作出,在程序上存在多处违反仲裁规则和不公正之处,符合《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规定的不予承认的法定情形,依法应当不予承认。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中天科技光纤有限公司购进光纤。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济萍
200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