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26 00:00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朝晖,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云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注1:如果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按新股本计算。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上半原辅材料价格上升和主要产品价格走低的状况仍未缓解,同时铁路车流的限制也对盐产品的销售带来一定的影响,这是造成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较大的主要因素。虽然公司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由于公司今年以来针对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抓好已建成项目的达产达标、在市场竞争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努力搞好市场营销等措施,使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都保持了正常水平,1-9月份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6,641万元,净利润2,700万元。其中7-9月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028万元,净利润935万元。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受北方气候的影响,公司盐产品的生产属季节性生产,生产期为4-10月;盐藻的养殖属于季节性养殖,最佳养殖期为5-9月。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向控股股东中盐吉兰太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蒸汽。

  本公司向控股股东中盐吉兰太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电。

  本公司向参股股东阿拉善达康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包装物。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向参股股东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出售盐。

  本公司向控股股东中盐吉兰太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盐。

  本公司向参股股东阿拉善达康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液氯。

  本公司向控股股东中盐吉兰太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水、电、暖。

  本公司向参股股东阿拉善达康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电、蒸汽。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刚

  200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28     股票简称:兰太实业     编号: 临2006-021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1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2006年10月24日在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本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会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举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总经理侯瑛先生拟调任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经本人提出申请,辞去现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研究、选择,并征求被提名人意见,聘任赵代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赵代勇先生简历:

  赵代勇:男,汉族,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高级统计师。先后在吉兰泰盐场从事统计员、主管统计、计划等工作,曾任吉兰泰盐化集团公司企管部部长等职务,现任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制钠事业部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董事长王刚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为规范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本人提出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董事会一致选举李德禄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王刚先生担任副董事长。

  个人简历:

  李德禄:男,196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内蒙古阿拉善盟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阿拉善盟经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任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王 刚:男,194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高级工程师。历任吉兰泰盐场采盐车间副主任、精盐分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吉兰泰盐场党委委员、副场长,阿盟经济处副处长,吉兰泰盐场场长、党委副书记,吉兰泰盐化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曾被评为自治区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选举李德禄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王刚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聘任赵代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被选举人、受聘人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选举的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的总经理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选举的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的总经理的提名、 履行了法定程序。

  3、所选举的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的总经理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和相关工作经历,接受的专业教育及学识符合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可以胜任所聘任工作。

  同意李德禄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王刚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赵代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于学舜 张治务 张巨林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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