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26 00:00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单银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金法,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寿林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公司属于建筑行业,主营业务为钢结构设计、制作与安装。

  今年1-9月份,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新签工程承包合同15.37亿元,生产各类钢构件15.55万吨,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1.52%,35.34%。

  今年1-9月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15亿元,净利润0.19亿元,每股收益0.076元,净资产收益率3.49%,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11.57%,下降48.65%,下降49.33%,下降3.5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降,主要受建筑钢结构市场竞争影响,签订合同毛利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降低。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利润比重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其他业务利润比重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材料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期间费用比重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坏帐准备,使得管理费用增加;其次,公司推行营销事业部体制,使得营业费用增加。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

  1、2004年6月25日公司与关联方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建设”)签订了一项总分包合同。公司作为承包方为发包方(国泰建设)建设高丽研磨新建杭州厂区A#、B#车间的钢结构制作与安装,合同总金额为440万元。截至2006年9月30日,公司应收帐款余额为14万元,欠款原因为工程质保金。

  2、单银木先生于2005年12月向公司提供借款1900万元。截至2006年9月30日,公司应付款余额为920万元。

  3、担保和抵押

  杭州杭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物流有限公司和单银木先生共同为公司短期借款7,670.00万元提供担保;杭州杭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短期借款8,500.00万元提供担保;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短期借款3,000.00万元提供担保;单银木先生为公司短期借款8,000.00 万元提供担保,为公司应付票据570.61万元提供担保,同时还与王琦琼女士共同为公司短期借款6,000.00万元提供担保。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单银木

  2006年10月24日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订阅上证报 送价值150元《证券大智慧》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