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三标准规范券商借壳
[□本报记者 高山] 2006-10-26 00:00

 

  □本报记者 高山

  

  种种迹象表明,管理层正在加大力度规范券商借壳上市行为。将近期市场表现和有关券商传出的信息相互印证就可以发现,券商借壳有三项标准,其中之一是只要券商借壳上市过程中目标公司股价发生异动,券商借壳行为就难以获批。

  据了解,管理层一直支持符合条件的券商上市。由于IPO上市明确清晰,因此对券商采用IPO方式上市,管理层更是持积极态度。对于券商借壳上市,管理层并不反对,如广发证券顺利借 壳S延边路、国金证券借壳S成建投就是很好的例证。不过考虑到借壳问题较为复杂,管理层在认可的同时操作较为谨慎。

  细心的投资者可以发现:前一阶段,市场疯传的一些券商借壳目标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拉升行情。但这些公司借壳事宜或迟迟没有下文,或最终得到上市公司和相关券商的否认。这样的事实充分说明,传出借壳传闻的公司,只要股价出现异动,就很可能被管理层视为存在内幕交易。在这种情况下,券商如希望借壳上市,就必须终止对股价已经出现异动公司的控制意向,切实避免内幕交易等道德风险,否则整个借壳上市计划将不会获得批准。

  值得注意的信息还有,从现有券商上市案例看,无论是基本完成借壳的广发证券、国金证券,还是处于借壳过程中的海通证券,都属于创新类或规范类券商。由此不难看出,除去现有的18家创新类券商和25家规范类券商,其他非创新类、非规范类券商借壳上市的行为,都将难以获得管理层认可。另外,由于借壳上市的标准毕竟较高,因此并非所有创新类、规范类券商都一定符合借壳上市的条件。

  据业内人士透露,没有完成自查整改工作的券商,其借壳上市行为也将不会得到支持。业内人士认为,这是鼓励券商讲真话,让讲真话券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管理层限制未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券商的借壳上市行为,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保护社会投资者的利益,毕竟没有摸清家底,允许其贸然上市,对投资者也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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