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27 00:00

 

  兴安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6年10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 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期自2006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二、基金产品概况

  

  三、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财务指标

  

  (二)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

  基金兴安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历史走势图

  (2000年7月20日至2006年9月30日)

  

  注:1、本基金无业绩比较基准。

  2、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本基金按规定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四、管理人报告

  1、基金经理简介

  刘文动先生,硕士。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部副总经理兼机构理财部总监,平安保险集团投资管理中心组合经理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2006年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3、报告期内的业绩表现和投资策略

  (1)本基金业绩表现

  截至2006年9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643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13%,同期上证综指上涨4.80 %,深圳成指上涨0.58%。

  (2)行情回顾及运作分析

  2006年第3季度市场先抑后扬,市场经历急速短暂下跌后稳步上扬,于10月份创出5年新高。以食品饮料和商业为代表的消费类股票资产在连创新高后于3季度见顶调整。在市场下跌过程中,前期涨幅较大的机械类股票跌幅较大。最先进行调整的地产和银行板块带领市场上涨,激发了市场人气,有发展前景的公司尽管估值较高但反弹涨幅大。IPO重新启动后并没有对市场构成冲击,反而激发了对新股炒作热情,短期来看新股上市定价普遍偏高,长期来看优质新股的发行对市场影响非常正面。

  本季度的操作中基金兴安始终保持75%左右的仓位,加强了行业和个股的选择,及时对前期获利较大的机械行业在高位做了适当减持。在食品饮料和软件等行业的个股选择能力突出,重仓的食品饮料和软件个股给组合带来了超额收益。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基金净值稳步增长,收益率不断提高。

  (3)市场展望和投资策略

  尽管3季度大盘经历了快速下跌调整,但是急跌慢涨的牛市特征鲜明,市场资金充裕,投资热情较高,小市值高成长的股票更容易受到追捧。随着中国经济和政治地位在国际社会不断提高,中国的证券市场也会受到国内外资金的更多关注,国内外市场接轨是必然趋势,国内外形势对中国股市影响越来越显著。同时随着股指期货发行,金融产品更加丰富,股票定价越来越国际化和市场化。

  在投资策略方面,基金兴安继续保持高比例的股票仓位,坚持不断优化股票资产组合,在保持行业适度均衡的前提下增加股票的集中度,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估值水平始终是基金兴安选股的首要标准。

  基金兴安将继续遵循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宗旨,以持有人利益为第一位,诚实守信,勤奋工作,力争可持续地为投资者获得良好收益。

  五、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四)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五)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3、报告期末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元

  

  4、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内获得的权证

  

  六、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其变动情况

  单位:份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兴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及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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