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周立武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嘉捷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鑫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班子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坚持“稳健经营、稳步发展”的经营方针,在确保公司传统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加大对公司现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力度,积极寻找新的可持续增长项目,逐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扩展,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实现了公司经营的持续盈利。
截至2006年9月30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807.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5.57%;实现主营业务利润747.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66%; 实现净利润89.5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6.75%。
截至2006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3505.20万元,较去年底增加8.10%;净资产为5939.08万元,较去年底增加0.94%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重大诉讼事项:
汉盛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关于江都亚海造船有限公司45%股权转让侵权纠纷一案,本公司一审、二审均败诉。[详见《上海证券报》本公司临98-003、2000-030、2003-002、2004-012、2005-019公告]。
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执行过程中,海南省公安厅于2006年1月13日以琼公函(2006)13号向该院去函,该函载明,丁迅等人在汉盛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关于转让江都亚海造船有限公司45%股权中,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现已立案侦查,要求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中止执行。
2006年2月6日本公司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判决中止执行。[详见《上海证券报》本公司2006-001公告]。
(2)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受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进行资产管理。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立武)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