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27 00:0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叶有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玉宏,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健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 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在“健全网络,提升品牌;创新管理,提高效益;力求突破,体现回报。”的全年工作指导思想下,针对调味品市场洗牌加剧,销售渠道持续向大型连锁超市及便利店集中,传统低附加值产品无法满足日益增加的渠道成本,公司为改变以往的低价低端产品一直亏本销售的不利情况,在保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采取有步骤的价格体系调整,收到了良好效果,公司酱醋调味品毛利率由2005年同期的27.12%上升到31.49%,随着产品价格体系的逐步理顺,公司主导酱醋产品的毛利率将稳步获得提升,食醋毛利率年末有望恢复到35%以上,将基本消除2003年末以来公司受主要原材料粮食等价格翻番,运输费用大幅上升带来酱醋产品毛利率持续下降的不利影响;公司房地产业务在国家连续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消费者观望心理加重不利情况下,同时镇江房地产市场近年新增楼盘较多竞争加剧,公司房地产销售同比下滑较为严重,公司较受市场关注的楼盘“恒美山庄”叠加多层将于10月份推出,预计房地产业务预售情况在四季度将得到一定提升。公司子公司稳润光电将于11月上旬整体搬入镇江丁卯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厂房,LED封装产能将成倍提高。

  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475,277,168.8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76%,实现主营业务利润122,198,983.14元,同比增加20.19%,实现净利润30,600,653.73元,同比增长13.6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482万元(主要是公司转贷给房地产子公司收取的利息)后净利润为252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房地产本期收入123,592,011.72元,去年同期则为238,538,361.72元,剔除2005年同期因以前年度计提坏帐冲回1717万元造成管理费用大幅下降的非经常性损益(2005年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928万元)不可比因素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则同比上升172%。

  中新合资江苏恒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经过充分准备,预计2006年11月上旬正式动工。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向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物流有限公司接受运输服务。

  本公司向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公司销售调味品。

  本公司向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调味品。

  本公司向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场销售调味品。

  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北京恒顺食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调味品。

  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恒顺醋业有限公司销售调味品。

  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镇江金顺酱醋有限公司销售调味品。

  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恒顺醋业安徽调味品有限公司销售调味品。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向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镇江恒祥再利用物资有限公司购买玻璃瓶。

  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通纸箱包装有限公司购买包装纸箱。

  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镇江恒达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购买瓶盖。

  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购买商标。

  本公司向参股股东凤台县恒鑫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购买玻璃瓶。

  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酒业有限公司购买料酒。

  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公司购买大米等原料。

  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公司购买鸡精。

  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镇江恒大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恒大食醋。

  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恒顺醋业安徽调味品有限公司购买辣椒酱等。

  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镇江丹徒区恒丰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购买玻璃瓶。

  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镇江润扬调味品有限公司购买酱菜原料。

  本公司向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油脂有限公司购买麻油。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有伟

  2006年10月25日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股票代码:600305     公告编号:2006-临02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0月15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6年10月25日上午9:00在镇江恒顺宾馆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独立董事卫祥云、汤文桂、任永平通过电话、传真方式审议本次会议议案。董事长叶有伟先生主持会议,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在公司资本公积中列支股权分置改革费用的议案;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已于2006年7月份全部结束,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发生的保荐费、信息披露费和宣传推介费已确定,上述费用均在2006年度开支,鉴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特殊性,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提议上述费用在公司资本公积中列支。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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