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27 00:00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周国萍,因故委托黄建民董事出席

  独立董事于宁杰,因临时有事未出席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黄建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嶙,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许建才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福建省在台风、强降雨等自然灾害过后,水泥需求稳步增长,市场价格基本平稳,期末开始上扬,公司水泥产、销两旺,单季开始盈利。截至2006年9月30日,公司共生产水泥252万吨,销售水泥248万吨,其中:本报告期产、销为95.86万吨和104.06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5.67%和22.88%。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5,328,929.95元、净利润1,991,362.58元,同比分别增长33.09%和77.09%。2006年1~9月,公司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19,108,529.66元,同比增长30.53%,净利润-29,133,304.20元,同比降低27.97%。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主营业务利润、期间费用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系为报告期利润总额为正数,前一报告期亏损所致。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例变动,主要为报告期永定兴鑫水泥公司收到上年度部分租赁费,本公司按权益法核算收益1,226,971.42元,前一报告期除永定兴鑫公司收益4,170,308.27元外,还收到兴业银行股利分红3,529,197.27元。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自2006年7月3日刊登提示性公告至8月18日披露股方案实施公告,8月23日股改对价股份上市。股改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从301,294,031股增加到381,873,666股。

  (2)2006年8月2日,经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民政地【2006】192号)批复,同意拍卖本公司参股子公司三明新型建材总厂经部分剥离后的整体资产和改变为商住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9月5日该厂上述标的以1.21亿元竞拍成交。目前公司正积极协商有关方,加快该厂改制并督促归还有关债务,最终解除公司对其的2500万元贷款担保责任,维护公司最大利益。

  (3)2006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进行单方增资3000万元,并以1200万元收购三明闽新(集团)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金银湖公司15%股权(原值1200万元)。上述增资及股权收购工作目前均已完成,其中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于9月18日完成。本次增资后金银湖公司注册资金增加到11000万元,本公司现出资比例为96.36%。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建民

  200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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