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监局重申年内须完成清欠
[□本报记者 王璐] 2006-10-27 00:00

 

  □本报记者 王璐

  

  10月初中国证监会在长沙召开清欠工作专题会议后,上海证监局迅速行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力以赴全面深入推进上市公司清欠。该局同时向辖区内尚未清欠的上市公司重申了年内必须完成清欠的要求,对不能完成清欠任务的公司和责任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记者了解,上海目前未完成清欠的公司共有10家,总共占用资金18.40亿元。尽管剩余公司家数不多,但其中被占用余额超过1亿元的5家公司被占总额就达1 5.88亿元,可见清欠任务仍然相当艰巨。在此情况下,上海证监局在长沙会议以后迅速部署清欠攻坚阶段的工作,并主要采取了四大措施:其一,立即成立了领导小组;其二,及时传达会议要求;其三,深入实施调查取证;其四,继续争取政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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