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勣
香港交易所执行总监霍广文在该所最新内部刊物上表示,在四个认可司法管辖区(香港、内地、百慕达及开曼群岛)以外的拟上市申请人对在香港上市的兴趣日益浓厚。
而根据现行规则及规定,港交所不会拒绝在认可司法管辖区以外的公司申请在香港上市,但他们必须证明其注册所在地对股东的保障程度至少等同香港。现在香港市场上市的公司也有来自英国及加拿大等其他司法管辖区。
霍广文指出,该所自2004 年初开始曾与超过150家香港及内地以外有兴趣在香港上市的公司会面。今年前七个月,该所已与约25家有意了解更多有关在香港上市事宜的日本及韩国公司洽谈。
霍广文还表示,港交所的市值现已超过10万亿港元,名列全球第八位,亚洲第二大市场。今年前八个月,发行人在该所集资约2100亿港元,令港交所在集资额方面名列亚洲第一,全球排名第五。
现在港交所的上市公司中有31%是内地企业,包括H股、红筹股及境外非国有企业,他们大约占了市值的44%。而今年前9个月首次公开招股的集资总额中92%都是来自内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