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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报被出具无法发表意见审计报告 □本报记者 张喜玉
S*ST科健今日披露2006年三季报,前9个月公司亏损157.29万元,每股收益-0.01元。值得注意的是,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S*ST科健200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审计报告。非标意见认为,S*ST科健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注会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能否得到实质性改善。
注会发表的审计意见显示,根据中科健编制的2006年9月会计报表,中科健2006年9月30日合并净资产为-144842万元,本年主营业务收入已严重萎缩,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其财务状况已严重恶化。截至报告签发日,中科健的逾期借款合计61889万元、对外担保合计161593万元、涉及诉讼金额109330万元、部分资产和资金账户被查封或冻结。虽披露了多项重组和改善措施,但注会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其是否能使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得到实质性改善。因此,无法评价中科健公司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的合理性。同时,由于中科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注会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以合理判断中科健公司本年度会计报表的期初余额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其对期末余额的影响。
针对非标意见,S*ST科健董事会表示,第一,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经过近一年的外部市场推广和内部的清理、整顿和提高,各项业务陆续上轨,各个制造业务单元的生产活力得到了恢复和提升。
第二、关于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S*ST科健认为,公司已计提的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是基于对相关单位及事项作出充分评估后作出的,能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三、关于公司大股东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代公司承担相关利息的说明。根据S*ST科健与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30日签订的《委托代理进口贸易协议书》,S*ST科健应承担金珠南方公司因为S*ST科健代理进口业务进行融资而产生的银行利息支出。鉴于上述融资的时间较长,S*ST科健正在进行债务重组。经协商,三方一致同意自2006年1月1日起,由科健集团承担金珠南方公司因为S*ST科健融资而产生的银行利息支出及相关费用,金珠南方不再向S*ST科健主张这部分利息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