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28 00:00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刘捷明先生、总裁郭建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陈富贵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部经理洪青女 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1,996.87万元,同比下降12.17%;实现主营业务利润6,493.66万元,同比增长69.72%;实现净利润18.30万元,同比下降99.32%。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参股公司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的利润分红款为940.26万元,同比减少85.63%,对公司2006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产生了重大影响。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前一报告期有较大幅度上升,主要系进出口业务中的进口业务规模及比重有所增加,毛利率有所上升所致。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第三季度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清欠进展情况的说明:

  根据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06)审字G-076号),截止2006年3月31日,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本金为159,646,547.63元,公司应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为10,767,236.85元,以前年度已经提取资金占用费8,481,282.60元,应补充提取资金占用费2,285,954.25元。以上159,646,547.63元本金加上10,767,236.85元资金占用费,共计170,413,784.48元,通过控股股东以股抵债的形式予以偿还。

  本公司于2006年7月31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该相关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将定向回购福建福日集团公司持有的不超过10,204.42万股的本公司股份,并将该等股份予以注销。回购资金来源以本公司对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冲抵应支付的回购价款。

  本次定向回购股份价格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第一个交易日(2006年8月23日)起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2.96元)的94.15%,即2.787元。定向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70,413,784.48元,定向回购股份数量精确到百股,为61,145,900股,尾股部分所对应的占用资金161.18元将以现金方式由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向本公司补足。

  本次定向回购涉及国家股股份处置,尚须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方可实施。目前,上述控股股东以股抵债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批。如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本公司将按有关程序办理有关定向回购事宜,注销相应部分国有股权。同时,控股股东也将完全履行清欠义务。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捷明

  200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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