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28 00:00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吴曼青先生、总经理高仲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云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四新 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3,871,893.4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89%,净利润10,563,070.8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92%。

  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入增长较大而利润未有增加,主要原因是毛利率较低的中小学远程教育等通讯工程项目增长较快,在本期收入中所占比例较大,且由于市场竞争激烈,通讯工程业务和通信射频组件业务的毛利率同期有所下降;同时,由于本期研发投入加大和研发费用的增加、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科研办公面积扩大导致的房租水电费用的增加以及市场开拓力度加大导致的费用增加等原因,致使期间费用增幅较大。以上原因导致本报告期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较多而净利润有所下降。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主营业务结构没有发生变化,但主营业务之一的通讯工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增长103.56%,主要是在年初签定的总金额达120566312元的多媒体网络电脑教室和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两个工程项目相继竣工验收。两个工程项目相关披露公告分别刊登在2006年1月6号和2006年2月23号的《上海证券报》上。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土地房产置换的议案》,公司拟将位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O地块2888.0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华东所,以评估基准日(或估价时点)的评估价值作为转让价格为1,241,865.8元;该地块上的6940.63平方米房屋转让给华东所,以评估基准日(或估价时点)的评估价值作为转让价格为11,563,089元。合计转让价格为12,804,954.8元。

  华东所拟将位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樟大道西侧AN-2-2号667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公司,以评估基准日(或估价时点)的评估价值作为转让价格为17,208,600元。

  转让价格相互冲抵后,公司需向华东所支付转让差价4,403,645.2元。

  相关公告发布在2006年8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上。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华耀电子有限公司现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全资子公司,中电科技(合肥)信息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曼青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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