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5 股票简称:ST丰华 编号:临2006-39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清欠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济中法执字第376-5号《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 民法院在受托执行公司与汉骐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润嘉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汉骐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三人淄博三河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公司有已到期的红利2181137.90元和1588780.10元没有支取,现依法裁定上述红利共计3768818元归本公司所有。
根据上述裁定,公司原控股股东汉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余额人民币90704585.81元,在扣除上述红利款后的余额减少为86935767.81元。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