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定2006-4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局、监事局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 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本次董事局会议
1.4 公司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何光昶先生、总裁杨寿军先生、财务总监周淑蓉女士、财务部部长魏仁才先生、副部长曹鑫明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如果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已发生变化,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
2.2.2 财务报表
2.2.2.2 本报告期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9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何光昶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寿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淑蓉
2.2.2.3 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9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何光昶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寿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淑蓉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数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主导产品PVC树脂售价呈现出恢复性上涨,但公司主要原燃材料价格仍居高不下,公司一方面开足马力,实现长周期、满负荷安全生产,同时以开展“成本年”活动为契机,强化管理,苦练内功,节能降耗,最大限度地消化原材料、电力价格高位运行等不利因素,努力完成公司预定目标。报告期内,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本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对资产进行了清理并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公司7—9月生产主导产品PVC树脂6.76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9.21%;7—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1,910.4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57%;实现主营业务利润12,623.2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29%;实现净利润1,587.23万元,比去年同期降低44.41%。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适用 √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利润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7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06—022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十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第十次董事局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10月26日在金路大厦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监事局主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光昶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依据谨慎性原则,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决定对下列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下属企业———四川美侬纺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1997年购置电脑自动印花线一条,原值1476.09万元,截止2006年9月末已累计计提折旧424.36万元,已提减值准备106.90万元,资产净额为944.83万元。
近年来,中国电脑自动印花工艺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换代,市场需求印花品种日新月异;目前该印花生产线的工艺、设备已落后,生产的印花品种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并且生产效率低,能耗高;经公司近期反复对市场进行同类设备对比,该生产线的现值低,市价仅100万元左右;因此,决定对该生产线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50万元。
2、本公司下属企业———四川美侬纺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四川金路人造革有限公司投资96.075万元,以及本公司对四川金路人造革有限公司投资145.485万元,共计241.56万元;因四川金路人造革有限公司由于人革市场原因长期停业,已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近期对人革市场进行分析调研,恢复生产可能性已失去,因此收回投资的可能性极小,决定全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3、本公司下属控股企业———四川金路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四川金路人造革有限公司停用的两条人造革生产线异地改造成一条可用的旧人造革生产线,其余部分已不能使用。
该可用旧人造革生产线设备原值为447.31万元,已计提折旧80.31万元,账面净值为367.00万元;经试运行测试,该生产线的产能只达到目前新人造革生产线的20%;决定按该生产线净值的80%计293.60万元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不能使用的设备和部件原值为312.99万元,已累计计提折旧54.23万元,账面净值258.76万元;经反复进行市场调研,预计可变现价值为10万元,差额为248.76万元;根据相关规定,决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48.76万元。
上述资产共计提取减值准备金额为1633.92万元。
独立董事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且证据充分,计提数值真实、准确,较为公允和透明。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四川金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四川金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注册资本为贰佰万元人民币,由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和四川金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资180万元和20万元组建。科技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科技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服务等业务。
鉴于科技公司自成立至今,所获得的经营收入很少,未达到设立该公司的预期目的,为了整合企业的有效资源,减少不必要的人力耗费,决定注销科技公司。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06—023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七次监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七次监事局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1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10月26日在金路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局主席陶长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依据谨慎性原则,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决定对下列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下属企业———四川美侬纺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1997年购置电脑自动印花线一条,原值1476.09万元,截止2006年9月末已累计计提折旧424.36万元,已提减值准备106.90万元,资产净额为944.83万元。
近年来,中国电脑自动印花工艺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换代,市场需求印花品种日新月异;目前该印花生产线的工艺、设备已落后,生产的印花品种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并且生产效率低,能耗高;经公司近期反复对市场进行同类设备对比,该生产线的现值低,市价仅100万元左右;因此,决定对该生产线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50万元。
2、本公司下属企业———四川美侬纺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四川金路人造革有限公司投资96.075万元,以及本公司对四川金路人造革有限公司投资145.485万元,共计241.56万元;因四川金路人造革有限公司由于人革市场原因长期停业,已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近期对人革市场进行分析调研,恢复生产可能性已失去,因此收回投资的可能性极小,决定全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3、本公司下属控股企业———四川金路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四川金路人造革有限公司停用的两条人造革生产线异地改造成一条可用的旧人造革生产线,其余部分已不能使用。
该可用旧人造革生产线设备原值为447.31万元,已计提折旧80.31万元,账面净值为367.00万元;经试运行测试,该生产线的产能只达到目前新人造革生产线的20%;决定按该生产线净值的80%计293.60万元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不能使用的设备和部件原值为312.99万元,已累计计提折旧54.23万元,账面净值258.76万元;经反复进行市场调研,预计可变现价值为10万元,差额为248.76万元;根据相关规定,决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48.76万元。
上述资产共计提取减值准备金额为1633.92万元。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四川金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四川金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注册资本为贰佰万元人民币,由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和四川金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资180万元和20万元组建。科技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科技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服务等业务。
鉴于科技公司自成立至今,所获得的经营收入很少,未达到设立该公司的预期目的,为了整合企业的有效资源,减少不必要的人力耗费,公司决定注销科技公司。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局
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