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30 00:00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宗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盖洪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欣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 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2006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加强成本管理,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和技改力度,进一步改善部分子公司产能不足的局面,积极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经公司董事会200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3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发行计划已经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发行成功。

  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0,823.92 万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12.14%;公司累计实现主营业务利润36,919.62万元 ,比2005同期增长12.97%;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14171.53万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33.75%。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6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2006年第四次会议对《总裁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总裁工作细则》主要增加了副总裁的设置和职权、总裁办公会议等规定,修改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权限数额的表述方式,删除了总裁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权限,以使公司总裁的职责更加明确,决策行为更加规范,有利于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为了优化投资结构,降低投资风险,进一步调整公司产业结构,在与参股公司深圳国轩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协商基础上,经公司董事会2006年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同意注销深圳国轩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注销工作正在办理过程中。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经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0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499,796股为基数,每10股送现金1.4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49,209,971.44元。关于此次利润分配的实施公告刊登在2006年8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06年1-9月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33.75%,主要是因为

  (1)2005年4月30日后河南通达航天电器厂的经营性资产置换进入公司后,使销售收入、利润大幅增加。而在去年同期公司对外公布的数据中,只包含这部分经营性资产2005年5月1日至2005年9月31日的销售收入和利润,所以导致本报告期利润增长较快;

  (2)公司销售销售规模扩大,各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有增长,并且公司制定了相关政策,严格控制成本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使得成本费用的增长率小于收入的增长率,从而带来利润的增长。

  (3)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了783.79万元,主要原因是深圳国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年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本公司按投资比例对其确认的投资收益相应增加。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短期融资券发行事项

  公司董事会2005年第五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发行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公司短期融资券于2006年7月25日成功发行,发行总额3亿元,收益率为3.8098%,期限365天。(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详见2006年8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2)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在交易时由双方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执行。

  选择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主要是由于航天产品配套的不可分割性的特点。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宗银

  200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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