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ST源药 编号:临2006-32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制药)是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华源与外方共同投资组建的合资企业,江苏华源拥有江山制药42.05%的权益,虽为第一大股东,但在 董事会中未达到50%以上表决权。江苏华源自2001年以来,根据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关于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下表决权合并会计报表的相关条件和江山制药章程、合资合同,江山制药董事长、总经理均由第一大股东江苏华源委派,江苏华源以实际控制江山制药经营和财务政策为前提,合并江山制药的会计报表。
公司曾于2003年12月10日发布有关公告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受理EXPERT ASSETS LIMITED(EA公司)、RESISTOR TECHNOLOGY LIMITED(RT公司)将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的“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争议案仲裁的请求。此后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提出了反请求。2004年8月11日,本公司发布公告,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已接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有关裁决书,对申请人EA、RT公司及被申请人(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有关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股权争议案裁定,确定江苏华源持有江山制药股权比例为51.93%。2006年6月3日,本公司发布公告,江苏华源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对申请人 EA公司、RT公司申请撤销江山制药股权仲裁裁决一案裁定如下: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04]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22号《裁决书》中第四项裁决。(详见有关公告)撤裁后,江山制药股权结构为:江苏华源42.05%,EA公司28.6%、RT公司23.78%、江苏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3.57%、靖江市新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2%。其中EA、RT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目前,江山制药外方股东EA、RT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经发生变化,并已提出合并江山制药股权的要求,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江苏华源再合并江山制药会计报表的理由已不充分,自2006年9月份开始,江苏华源不再合并江山制药的会计报表。对于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化的具体情况,公司将在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