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独立董事,吴晓华先生,因出差缺席,委托独立董事曹惠民先生行使相应权利。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陆海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戌源,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高晓丽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1至9月份,公司共完成货物吞吐量2.23亿吨,同比增长11.6 %,其中外贸吞吐量完成1.41亿吨,同比增长13.8 %;集装箱吞吐量完成1596万标准箱,同比增长19.8%。7至9月份,完成货物吞吐量7930.0万吨,同比增长17.9%,其中外贸吞吐量完成5120万吨,同比增长20 .6%;集装箱吞吐量完成588.2万标准箱,同比增长23.2%。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海祜
200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06-001号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审议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的专项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带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于2006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大厦(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总会厅(27楼),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专项审议了《关于审议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并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同意在2006年10月31日前对外公开披露该份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06-002号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带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6日上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大厦证券总会厅(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27楼)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义家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