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阮水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忠,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阮国旗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 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行业龙头地位的优势,并以ISO14000环境管理认证的通过、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科华素活性染料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为契机,不断深化管理、自主创新,增强了公司综合竞争力,从而扭转了一季度所带来的出口退税率降低和市场疲软等不利因素,使得公司在第三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3,568.75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增长27.86%;实现主营业务利润13,194.68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增长28.09%;实现净利润6,590.63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增长28.51%,且利润增长率超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前三个季度实现净利润15,070.7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51%。销售收入和利润的逐季快速增长,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目标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33,809,062.00元。上述关联交易是在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联方货物采购与销售之框架性协议》原则下进行的,其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付款方式等与框架性协议不存在差异。为避免此关联交易,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收购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资产的议案,自2006年10月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向股东的子公司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采购原料(98%硫酸、液亚、硫磺等)。
本公司向股东的子公司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购买电力、蒸汽。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向股东的子公司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销售废酸(69%硫酸)。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港桦盛有限公司收购约克夏投资有限公司99%股权,纳入本报告期合并范围。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水龙
200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52 股票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06-019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06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整合公司染料业务,加强分散染料业务的经营管理和绩效考核,将公司分散染料业务并入控股99.75%的子公司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进行运作。因此,为加强该公司的融资能力,公司拟对其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本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0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该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担保时,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期限内签署担保文件,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担保金额。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该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