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丁建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光武,会计主管人员刘益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三季度),公司产品销售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4583万元,净利润 26038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55%和71%。本季度,公司烟台和宁波装置保持了稳定、安全的运转。其中,宁波装置生产能力达到了设计产能。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向母公司烟台万华华信合成革有限公司租赁土地及接受综合服务。
本公司向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烟台华力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电、蒸汽。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向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烟台万华超纤股份有限公司销售MDI及副产品。
本公司向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烟台华力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装卸服务及销售副产品。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由于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万华”)的主要液氯供应商发生氯气泄漏的问题,导致宁波万华上半年的经济效益未能实现预期目标(详见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管理层分析),因此公司原计划2006年对宁波万华现有16万吨MDI装置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能至24万吨/年的项目将延期至2007年进行。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建生
2006年10月26日
股票简称:烟台万华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06-31号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6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丁建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6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法定人数。会议审议通过下列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细内容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职能调整的议案》;
1、设立董事会秘书处;
2、撤销科技管理部,原科技管理部的科技管理职能由科技管理专员承担,直接向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汇报;标准化和质量管理职能由HSEQ部承担。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定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6年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聘用期一年。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