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罗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川桐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 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环境与前一报告期相比未有所好转:造纸原燃材料竹材、木材、煤炭及化工辅料价格继续攀升;新闻纸价格受市场供过于求的影响,价格已降至历史最低点。公司在通过深挖内部潜力,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的情况下,受市场环境的影响,生产经营仍处于亏损。截止2006年9月30日,公司累计生产各类纸品95,358吨,其中新闻纸49,618吨、食品包装原纸26,787吨、文化纸16,580吨、浆板2,372吨,主营业务收入387,074,891.76元,利润-37,938,606.56元。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6年6月30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与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托管协议》终止。为保持公司的稳定,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承诺,除由于法定事由以外,将不会对宜宾纸业目前的董事会在其任期内提出改选建议。(该事项于2006年7月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为进一步化解公司运营风险,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宜国资委[2006]111号”文作了《关于将宜宾纸业国有股权授权宜宾天原经营和管理的批复》。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4日分别同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授权经营和管理协议》,将其所持有宜宾纸业的股份分别授予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和经营,授权范围为除处置权和所有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授权经营和管理期限从2006年9月4日至2008年9月1日止。(该事项已于2006年9月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2006年8月1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转送的《债权转让通知书》: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将其享有的对宜宾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05年12月20日的7227万元的相关债务及相应的抵押担保权益(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机器设备对该债务设置了抵押担保)依法转让给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06年8月14日,本公司收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的《债务转让及催收通知》;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出示的《债务转让及催收通知》,我公司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的债务截止2005年12月20日,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 144,849,939.63元全部转移到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该事项已于2006年8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本公司于2006年8月30日,收到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转移的确认函》,为进一步改善本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运营风险,经宜宾市人民政府同意,将以下债务转移确认如下:根据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截止于2005年12月20日,本公司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的借款本金为128,824,036.45元,利息为16,025,903.18元,总计144,849,939.63元债权全部被转移至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享有。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确认,自2005年12月20日起,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上述借款不再计收利息。(该事项已于2006年8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200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议,会议同意孙志拥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周晓川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经总裁唐昌运先生提名,聘任王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明治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周雪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该事项全文已于2006年8月29日披露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2006年8月7日,公司启动股权分置改革;2006年8月22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川国资产权[2006]234号”文予以批复同意;2006年8月28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9月14日,公司发布了《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送股3.3股,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9月18日,9月20日为股票复牌交易日。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为:总股本105,3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为60,691,800股,占总股本的57.6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44608200股,占总股本的42.37%。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全过程相关事宜及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市场环境及本报告期出现较大亏损的影响,预计至下一报告期期末,公司累计净利润将会出现亏损。目前,公司正进行全面深化改革,通过组织结构优化、员工结构优化及分配制度优化进一步提升劳动生产率,并于10月17日至10月19日停车三天进行全面大修(明年年初公司将不再安排停车检修),对各条生产线进行消缺和优化,以促进生产稳定提高产量和产品质量,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为公司实现扭亏奠定基础。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2006-025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0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一会议室召开第六届十三次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议事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并以书面表决形式一致通过:同意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因主要产品新闻纸价格大幅下降及造纸原燃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出现较大亏损,预计2006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将会亏损。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