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董事长徐伟、董事程彦敏因涉嫌个人违纪,正在协助调查,未出席本次董事会。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范幼林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副总经理兼资财部经理吴剑啸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年初下达的经营工作目标积极地开展工作。今年,在不断克服外部环境给公司带来不利因素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提供一流的自动化配套、成套、技术服务,随着公司业务状态的转型,内部的生产结构、组织结构同步地进行适应性调整和进一步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和经营风险报警机制,使公司运营质量得到了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217万元;实现销售收入22,2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6 %。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05年度末为公司出具了信长会师报字(2006)第10519号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对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本公司带说明段中提及的问题,公司管理层认为:这些问题的出现是历史的、多年来形成的,通过公司内部的努力和控股股东的支持,这些问题正在得到缓解和改善。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自有资产抵偿给上海市工商银行,从而缓解了公司债务的压力。在产业发展上,凭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的影响力,公司业务得到了较大的拓展,并使公司的持续经营进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1、营业外收支净额较前一报告期增加是因为前一报告期有部分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2、前一报告期公司为拓展市场,前期费用支出增加,以致期间费用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较前一报告期减少。
3、由于上述原因的变化,使得利润总额增加,以致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其他业务利润在利润总额中所占的比例较前一报告期减少。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诉美国麦克林公司及蔡贤修等当事人违法行为一案,本报告期仍处于执行过程中。(详见本公司《2005 年度报告》)
2、上海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合资、合作开发上海市华山路1496 号地块合同纠纷案,本公司已于2004 年8 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目前,该案仍在受理程序中。(详情请见2002 年6 月4 日;2002 年8 月27 日和2003 年12 月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上的本公司公告以及公司《2005 年度报告》)
3、2006年5月29日,公司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程序。经与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的充分沟通和协商,公司于6月2日和6月9日分别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初步方案和修订后的方案。最终,公司在6月26日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A股股东按照每10股获送4.5股的对价水平支付15,153,435股ST自仪股票”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9月6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公司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国家财政部批复的公告。(详情请见2006年5月29日、2006年6月2日、2006年6月9日、2006年6月28日和2006年9月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的本公司公告)上述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与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按每10股流通股获付3股的对价水平支付对价,与按每10股流通股获付4.5股股票对价水平相比的不足部分,由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支付。
4、2006年6月1日,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的通知,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拟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38,615,455股国家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7%,转让至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9月21日,公司收到国家财政部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股股权转让事宜的有关批复,公司对外披露了该事项未获国家财政部同意的公告。(详情请见2006年6月2日和2006年9月2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的本公司公告)
5、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关联方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销售货物1,719.73万元,约占同类交易金额的2.51%,其交易金额按市场价格结算,且在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范围之内。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范幼林
200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ST自仪 编号:临2006-047号
900928 ST自仪B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0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0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0名。公司董事长徐伟、董事程彦敏因涉嫌个人违纪,正在协助调查而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逐项审议表决, 通过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二00六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并决定对外公开披露。(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同意《关于范幼林先生代为履行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大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会议同意公司董事、总经理范幼林先生在徐伟同志协助调查期间,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务。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所属自动化仪表七厂在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崇明县支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的申请。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