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创新有领先优势
[□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副主任 王岩岫] 2006-10-31 00:00

 

  □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副主任 王岩岫

  ●商业银行稳健的经营原则、强大的金融人才储备、良好的信誉背景、内外畅通的交易渠道,都决定了在理财业务等金融创新领域,银行具有一定的领先优势。可以预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脚步将会越来越快,产品的结构与层次也将是丰富多彩的。

  ●商业银行应大力提倡金融创新,全面提高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的能力,进而促进我国银行业整体核心竞争能力提高,以应对今后国内 外金融市场全方位的挑战和竞争。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深化的力度不断加大,利率、汇率等价格要素对资本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影响日益加大,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交叉拓展与综合经营的趋势日见明显,市场参与者的金融需求日趋多样化,同时金融机构也面临了优化资产结构、减轻资本约束的压力。近年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创新速度已大大加快。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迅速开展就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产品创新与服务创新的集中反映,并且已日益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战略调整与业务转型的重要手段。根据社科院《2005年至2006年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的数据,2005年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销售额已达20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同期保险业保费收入的44%。从国外银行业发展历史和发展趋势看,理财业务也必将成为银行业赢利增长的主要手段与金融创新重要领域。

  一、理财业务以内涵式创新为主发展

  理财业务的对象除个人外,还包括企业以及机构客户,广义上的理财业务也应该包括提高资产收益、降低融资成本、资产负债的风险管理等三个维度。特别是国内外金融环境日渐复杂,各主要金融变量的波动性会不断提高,从资金增值到交易避险,投资者对理财业务的要求也越来越多样化。同时,伴随着金融工具的创新,理财产品也将经历从简单到复杂、从原生到衍生和从单一市场到跨市场的演变过程。理财业务的功能也从以提高资金盈利水平为主,向追求资产增值与防范负债风险平衡考虑过渡。

  一般而言,理财收益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机制失效带来的无风险套利机会;二是承担某种类型市场风险所产生的风险收益;三是基于对投资时机把握的交易能力。因此,金融实践中,理财业务的创新也按照以上思路展开。

  市场机制的失效一般发生在金融管制或市场割裂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为规避管制或获取市场区隔产生的套利机会,进行了大量的创新。如美国对存款利率上限加以管制的Q条例直接导致了货币市场基金账户等产品的兴起。目前,我国理财市场上大部分人民币理财产品都采用先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建立资产池,再以资产池的收益为保证发行理财产品,实际上是打通了债券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之间的分割,并借助国家级信用债券收益率高于普通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的机会,为投资者提供一定的无风险收益。

  在此,所谓“风险”在金融学中定义为“不确定性”,即市场变量的实际走势与预期之间的差异。按市场风险的来源,可以分为利率、汇率、商品、信用、股票、基金等。2003年以来,各家商业银行推出的各种外汇结构性理财产品,也正是通过内嵌衍生产品交易的方式,让投资者承担了这样或那样的市场风险。因此,由于美联储加息快过市场预期造成部分银行的长期限外汇理财产品在2005年起出现投资收益过低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同时,投资市场风险需要一定的载体,除了债券、股票、信托等原生金融工具外,金融衍生品及依托衍生工具设计开发的结构性产品也是成熟市场上较为普遍的金融工具。其原因在于通过衍生金融工具能够将原生金融产品各种固有的特质重组打包,构造出新的金融要素组合,从而满足投资者在期限、流动性、收益、风险方面的个性需求。当国内金融市场尚不能提供人民币衍生工具时,借助国际市场就成为一条现实可行的途径。当然,随着人民币利率、汇率市场化,人民币基准利率曲线将不断完善,基于其上的利率互换、利率期权、货币期权等人民币金融衍生品不断发育,人民币理财产品将会发生质的飞跃,其种类也将更加丰富。

  最后,依照“交易能力”这一创新思路,银行可以通过开展受托资产管理业务以及开发基金化的理财产品,通过对投资时机的把握,为客户博取买卖价差。

  以上路径为理财产品提供了一种核心技术,可以算是理财业务的一种内涵式创新。理财业务的外延式创新,则可通过细分目标客户群、赋予各个产品以鲜明的市场定位,提高产品流动性与便利性,通过系列化的产品与服务、构建富有特色的理财业务品牌等方式来实现。更为重要的是,由于金融产品的可复制性强,企图通过一两种产品的单兵作战而保持领先优势是不现实的。因此,需要通过流程再造与评价引导重新设定,提高系统的整合与执行能力,将产品创新带来的瞬时发展动力转为全系统的核心竞争能力并形成稳定的收入与价值创造源。

  二、理财业务面临六大主要风险

  理财业务的风险点涉及到产品的信誉风险、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产品发行与交易过程中的市场风险以及理财业务全过程的操作风险、政策风险与法律风险。其中,产品的信誉风险是关键,因为客户才是价值的来源,创新的目的也正是为吸引与稳定基础客户群。

  对于监管机构,理财业务所关注的风险还包括:银行缺乏内控,不按与投资者的约定投资,挪用客户资金;自营代客业务不分,内部利益输送;不加条件的承诺本金保护与保底收益,导致资金高风险投向;恶性竞争,风险蔓延,导致行业危机等方面。

  三、理财业务风险管理重在识别、计量与控制风险

  中国银监会在2005年9月发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旨在指导商业银行加强对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强化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一是要将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纳入银行风险管理的整体框架之中进行综合考虑,做到新产品开发与风险控制机制的设计同步;二是严格将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分离,实现理财产品的分账管理,防止自营与代客业务之间的利益输送;三是提高理财业务的科技支持水平,争取全过程的电子化操作,这不仅可以减少操作环节可能出现的纰漏,而且可以寓风险监控于理财产品发行的全过程中,达到实时监控与市场风险度量的目的;四是加强对理财业务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确保在营销理财产品时向客户介绍产品特性、充分揭示风险,防止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在个人理财产品的设计、宣传、销售和业务竞争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规范之处,客户 投诉有所增加,商业银行面对的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不断增大,银监会于2006年6月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从产品开发设计、产品营销、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处理客户投诉机制和理财业务人员管理和培训等方面加以提示并提出具体要求。

  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最终目的不是消除风险,而是识别、计量与控制风险。收益与风险呈正比的金融学基本原理,不仅适用于投资者,也适用于理财产品的提供者。随着竞争的加剧与深化,银行业务的利润更多来源于对风险的管理能力。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必须发展自身的风险定价模型,对市场风险进行集约与动态管理,而非简单地以背对背平盘的形式将风险转移出去。从价格的接受者(Price Taker)向市场积极参与者(Active Player),最后向做市商(Market Maker)与风险承担者(Risk Taker)的转化,是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最终路径。

  四、理财业务呈快速发展趋势

  总体上看,中国金融环境大变革的时代,理财业务将国内居民财富迅速扩张对金融服务在深度与广度上的外在要求与银行自身进行金融创新以实现战略转型与差异化经营的内在需求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因此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今后,我们将会看到商业银行在私人银行业务、资产负债管理等诸多方面将不断推陈出新。而商业银行稳健的经营原则、强大的金融人才储备、良好的信誉背景、内外畅通的交易渠道,都决定了在理财业务等金融创新领域,银行具有一定的领先优势。可以预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脚步将会越来越快,产品的结构与层次也将是丰富多彩的。

  中国资金市场、资本市场已经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金融市场、金融产品的市场化、专业化、个性化、国际化的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银行传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应根据市场与客户需求的变化加以不断更新,以适应WTO时代银行业开放与竞争的新局面。同时,商业银行应大力提倡金融创新,全面提高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的能力,进而促进我国银行业整体核心竞争能力提高,以应对今后国内外金融市场全方位的挑战和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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