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有关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2006-10-31 00:00

 

  证券代码:600438             证券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06-028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有关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通威集团有限公司在通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股份”或“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有关追送股份的承诺,本公司已分别于2006年10月12日和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有关“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第一次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现将本次履约情况公告如下: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已于2006年3月3日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承诺“若在通威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票复牌之日起的240日内的最后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加权平均交易价格(以下称为:价格P)低于13.16元/股,将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在公司实施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将按比例对价格P进行相应调整。”

  注:因本公司在2006年5月22日实施了每10股送5股、转增5股、派0.56元的2005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此,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指明的价格13.16元/股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P为6.55元/股。

  根据本公司计算,在上述承诺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 2006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期间内的10个交易日通威股份的股票加权平均交易价格为9.86元/股,不低于6.55元/股,因此,通威集团有限公司将不需向持有通威股票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此项承诺至此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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