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 2006-10-31 00:00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10月11日起正式生效。根据《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6年11月2日开始办理本基金(基金代码:260109)的日常申购业务。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业务的销售机构为:

  1)直销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 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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