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宝硕股份 编号:临2006-030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9日在河北省保定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朝阳北路175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23日以传真、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 到董事7人,实到7人,4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闫海清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冯国祚先生辞职的议案》。
公司董事冯国祚先生已于2006年10月28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冯国祚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以来,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公司表示感谢。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和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10月23日公告《公司重大事项公告》,公告披露公司大股东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资金初步核查结果为5.35亿元(未经审计)。除此之外,公司已委托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正在对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做进一步的核查。待具体的核查数据确认后,公司将对确认结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大股东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初步确定以资抵债方式偿还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已聘请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宝硕集团的有效资产进行全方面的核查并商讨各项资产是否可用于清欠的可行性,以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清偿方案,聘请的评估事务所已开始对部分资产进行评估;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此也高度重视,市政府成立了专门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尽最大程度督促和帮助清欠工作的进行,确保在12月31日前完成。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通报》。(具体详见公司《重大诉讼及对外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06-031)。
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情况的通报》。(具体详见公司《重大诉讼及对外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06-031)。
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迟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间的议案》。
公司于2006年10月23日公告了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5.35亿元的初步核查结果。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正对《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拟出具审阅报告,预计本工作于2006年11月25日以前完成。鉴于此,公司拟推迟《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宝硕股份 编号:临2006-031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关注函《关于对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冀证监函[2006]89号),并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06]53号文件《关于提高我省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近期,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硕股份”)对公司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事项开展了自查,现将公司已查明未披露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目前,宝硕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核查为18.0721亿元,其中:16.7871亿元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宝硕股份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3.4519亿元,其中:2.3683亿元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宝硕股份对参股公司担保总额0.805亿元,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宝硕股份对宝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担保总额0.6631亿元,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宝硕股份对外担保情况:
(二)宝硕股份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三)宝硕股份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
(四)宝硕股份对参股公司的担保情况:
(五)宝硕股份对宝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担保情况:
二、涉诉事项
截至目前,因逾期借款、企业借款及连带责任担保,共计12家银行及4家企业起诉宝硕股份19起,涉诉标的95,484.6669万元。该事项对宝硕股份的未来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的不确定性。
(一)借款及购销合同涉诉事项
(1)因宝硕股份与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0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宝硕股份及担保人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德利德集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讼标的5070.18万元。
目前,本案裁定冻结宝硕股份持有的河北宝硕管材有限公司2000万元(20%)股权;冻结宝硕股份持有的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800万元(18%)股权;冻结宝硕股份持有的河北张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450万元(29%)股权。
本案判决如下:宝硕股份偿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和罚息;承担案件受理费263519元,诉讼保全费254029元;沧州化工和天津德利德对上述事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因宝硕股份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借款纠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向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及担保人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起诉标的10019.375万元。
目前,本案裁定冻结宝硕集团持有的宝硕股份限售流通股2402.061万股股权(已于2006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冻结宝硕股份持有的保定宝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7464.9万元股权。
(3)因宝硕股份与中国光大银行石家庄中山东路支行2000万元贷款(尚欠1500万元)借款纠纷,中国光大银行石家庄中山东路支行向宝硕股份及担保人宝硕集团提起诉讼,涉及标的1500万元。(已在2006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中披露)。
目前,本案裁定轮候冻结宝硕集团持有的宝硕股份限售流通股1500万股股权,冻结期限自2006年5月26日至2007年5月25日。
本案判决如下:宝硕股份偿还原告借款1500万元;宝硕集团对上述偿付负连带责任;宝硕股份负担案件受理费85010,财产保全费755520元,其他诉讼费42505元,宝硕集团连带负担。
(4)因宝硕股份与天津市麟峰商贸有限公司产品买卖合同(货款5000万元)纠纷,天津市麟峰商贸有限公司向宝硕股份提起诉讼,涉及标的5000万元。
目前,本案裁定冻结了宝硕股份持有的河北宝硕管材有限公司5000万元(50%)的股权。
本案判决如下:解除原告与被告2005年12月21日签订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被告返还原告货款人民币5000万元;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260010元,财产保全费250520元。
(5)因宝硕股份与保定宝通新型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49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保定宝通新型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向宝硕股份提起诉讼,起诉标的4900万元。
目前,本案裁定冻结了宝硕股份持有的保定宝源新型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4900万元股权。
(6)因宝硕股份与锦州市商业银行银行承兑保证合同纠纷,锦州市商业银行向宝硕股份及担保人沧州化工、宝硕集团提起诉讼,涉及标的4300万元。
目前,本案裁定冻结了宝硕集团持有的宝硕股份43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已于2006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查封公司的股权如下:
1、保定富太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3447万元(轮侯查封)。
2、保定宝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4300万元(轮侯查封)。
3、河北宝硕管材有限公司4300万元(轮侯查封)
4、保定宝源新型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4300万元(轮侯查封)
5、保定宝硕门窗发展有限公司4300万元(轮侯查封)
6、河北保定张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450万元(轮侯查封)
7、新疆克拉玛伊宝硕管材有限公司1500万元。
8、常州宝硕宏图塑胶有限公司1200万元。
9、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00万元(轮侯查封)。
10、天津宝硕门窗发展有限公司1800万元(轮侯查封)。
11、天津宝络五金制造保定富太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441万美元(轮侯查封)
12、佳木斯宝硕塑料有限公司425万元。
上述被查封的财产查封期限一年,查封期间限制其转让、抵押。
查封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1、高开区朝阳路26268平方米(土地证号0403002)(轮侯查封)。
2、高开区朝阳路40690平方米(土地证号0403004)(轮侯查封)。
3、高开区朝阳路39676平方米(土地证号0404003)(轮侯查封)
4、高开区化纤路50701平方米(土地证号0404032)(轮侯查封)。
5、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61028.30平方米(土地证号空加9—1—1(轮侯查封)。
上述被查封的财产查封期限二年,查封期间限制其转让、抵押。
(7)因宝硕股份与北京唯吾斯夫贸易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北京唯吾斯夫贸易有限公司向宝硕股份及保证人宝硕集团提起诉讼,涉及标的500万元。目前,该诉讼已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8)因宝硕股份与中信银行天津分行70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向公司及担保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涉及标的7000万元(已于2006年9月13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目前,本案裁定查封、扣押、冻结宝硕股份、风神股份价值人民币7000万元财产或其他等职财产权利。
(9)因宝硕股份与深圳市商业银行彩田支行2100万元借款纠纷,深圳市商业银行彩田支行向宝硕股份及担保人宝硕集团、保定宝源新型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涉诉标的2100万元。
目前,本案裁定冻结宝硕股份、宝硕集团、保定宝源新型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人民币2100万元为限)。
(二)担保涉诉事项
截至目前,宝硕股份对外担保中因担保涉诉金额 55,095.1119万元,具体如下:
(1)因天津泽融基工贸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50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向天津泽融基工贸有限公司及担保人宝硕股份提起诉讼,起诉标的5000万元。
目前,本案裁定冻结宝硕股份持有的保定宝源新型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570万元股权,期限为2006年5月8日至2008年5月8日。
(2)因天津华通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60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向天津华通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及担保人宝硕股份提起诉讼,起诉标的6000万元。
目前,本案裁定冻结天津华通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宝硕管材有限公司2000万元股权。
(3)因天津德利得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天津体育中心支行4000万元融资借款纠纷, 中国光大银行天津体育中心支行向天津德利得物流有限公司及担保人宝硕股份提起诉讼,涉及标的4000.44万元。
目前,本案裁定冻结天津德利得、宝硕股份的银行存款2500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财产,此诉讼尚未对宝硕股份采取具体财产查封、扣押等行动。
(4)因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红荔路支行借款合同纠纷,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红荔路支行向沧州化工及担保 人宝硕股份、深圳市贵速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涉及标的9000万元。
目前,本案裁定冻结冻结了宝硕股份持有的天津门窗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价值6000万元)。
(5)因天津泽融基工贸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向天津泽融基工贸有限公司及担保人宝硕股份提起诉讼,涉及标的999万元。
目前,本案判决如下:被告天津泽融基工贸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借款本金959654.18欧元及自2006年6月5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垫款利息;被告宝硕股份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59960元,保全费50470元,合计110430元由二被告承担。
(6)因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证人宝硕股份、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涉及标的2190.496314万元。
目前,本案责令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宝硕股份、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人民币2186.37697万元;交纳执行费23863.77元。
(7)因天津华通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4831.8036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向天津华通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及担保人宝硕股份、宝硕集团、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涉及标的4831.8036万元。
目前,本案裁定冻结及轮候冻结了公司控股股东宝硕集团持有的公司14,523.0117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其中:冻结已质押中的限售流通股股份2,375万股;轮候冻结限售流通股股份12,148.0117万股。冻结及轮候冻结期限自2006年9月6日至2007年9月6日。(已于2006年9月9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就其总额为16439.805868万元贷款引起的债务纠纷对借款人保定宝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河北宝硕管材有限公司、天津华通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保定市德利德物流有限公司、保定市胜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安新县庆翔大庆石化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六家公司及担保人宝硕股份提起诉讼,涉及标的16439.805868万元。(已在2006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中披露)。
目前,本案裁定查封土地:位于朝阳路的40690.8平米的土地(证号为保定市国用(2004)字第130600-2992号);位于朝阳路的39676平米的土地(证号为保定市国用(2004)字第130600-2989号);位于化纤路的50701.2平米的土地(证号为保定市国用(2004)字第130600-2988号);位于朝阳路的29268.2平米的土地(证号为保定市国用(2005)字第130600-2990号);查封日期自2006年6月23日至2008年6月22日。
(9)因天津宝硕门窗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南开支行4500万元借款纠纷,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南开支行向天津宝硕门窗发展有限公司及担保人宝硕股份提起诉讼,起诉标的4683.566154万元。债权人诉讼请求:判令天津宝硕门窗发展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4500万元及利息183.566154万元;判令宝硕股份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10)因宝硕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路支行498万美元借款纠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路支行向宝硕集团及担保人宝硕股份提起诉讼,起诉标的2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950万元)。
目前本案裁定冻结了宝硕集团持有的宝硕股份限售流通股2000万股股权。
(三)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诉讼案件中,因贷款担保形成的债务利息和诉讼费及执行费,会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若被担保人无法偿还债务,本公司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除上述之外,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收到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文件或文书。对于目前所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今后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本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1、宝硕股份对于对外但及债务诉讼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中小股东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为此特向投资者表示深切的歉意。
2、目前,宝硕股份正全面理顺债务,已抽调主要负责人,制定和落实减缓债务计划,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以债务处理和经营管理相结合,并通过保定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协调与各债权人的关系,通过债务谈判促进长远合作。
3、宝硕股份对于涉诉事项,与被担保单位沟通,对到期担保密切关注其还款情况,督促其尽快还款,同时对涉诉事项积极应诉,尽最大可能的减少担保责任。
4、宝硕股份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宝硕股份将逐步完善担保审批手续,建立担保审批制度,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担保采取协商解除或在担保到期后不再提供续保的方式。对于不能解除的担保,公司将要求被担保防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或要求提供相应资产质押以保全公司财产,并保证以后完善担保手续和制度。加强对外担保项目的监管,特别是加强担保风险管理,以保证公司未来发展。
6、目前,宝硕股份在保定市人民政府大力支持和宝硕股份董事会正确领导下,宝硕股份管理层齐心协力,团结一致,保证了宝硕股份目前经营生产正常,职工稳定。
7、宝硕股份将进一步就每一笔担保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核查;公司财务人员将会同专业的法律人员对有关担保的经济和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和认定;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采取必要的保全手段和法律措施以化解和降低风险,避免公司的权益遭受损失。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