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延边公路 公告编号:2006-31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
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 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0月30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0月26日-10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0月26日-10月30日之间每个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06年10月26日9:30至2006年10月30日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10月1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延吉市长白山东路1440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仁堂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608人,代表股份125,346,0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08%。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84,977,833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3.4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15%。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2,607人,代表股份40,368,23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43.3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93%。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54人,代表股份398,297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 0.43%;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2,553人,代表股份39,969,938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42.8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及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并注销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非流通股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
2.回避表决情况:吉林敖东作为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3.表决结果:表决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全体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
2.回避表决情况:吉林敖东作为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3.表决结果:表决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全体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省公路机械厂、吉林省公路勘测设计院、建行延边州中心支行城区办事处所持公司股份按照10:7.1的比例缩股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
2.吉林敖东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111,016股流通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吉林敖东就其持有的流通股股份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
3.表决结果:表决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全体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
2.吉林敖东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111,016股流通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吉林敖东就其持有的流通股股份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
3.表决结果:表决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全体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
2.吉林敖东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111,016股流通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吉林敖东就其持有的流通股股份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
3.表决结果:表决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全体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迁址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
2.吉林敖东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111,016股流通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吉林敖东就其持有的流通股股份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
3.表决结果:表决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全体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
2.吉林敖东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111,016股流通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吉林敖东就其持有的流通股股份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
3.表决结果:表决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全体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
2.吉林敖东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111,016股流通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吉林敖东就其持有的流通股股份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
3.表决结果:表决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全体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并注销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非流通股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
2.回避表决情况:吉林敖东作为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3.表决结果:表决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全体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
2.回避表决情况:吉林敖东作为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3.表决结果:表决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全体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东的表决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相关股东会议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均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六、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2.律师姓名: 罗小洋 张军
3.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相关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3.《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4.《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关于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延边公路 公告编号:2006-32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暨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10月30日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同意本公司以截至200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为对价,定向回购并注销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84,977,833股非流通股;
2、同意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吉林省公路机械厂、吉林省公路勘测设计院及建行延边州中心支行城区办事处所持公司股份按照10:7.1的比例缩股,本次缩股完成后,本公司股份总额减少为97,407,177股;
3、同意本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为合并方,广发证券为被合并方。本次合并后,广发证券注销法人资格,其债权债务由本公司承继;本公司的股份总额增加至2,507,045,732股。
本次定向回购股份、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的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凡公司债权人均可于2006年10月31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担保。
申报债权方式: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其债权资料:
延吉市长白山东路1440号,邮政编码(133001),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其债权资料:0433- 2810612,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人: 张洪军
联系电话:0433-2810612
特此公告。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