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31 00:00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方培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永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国荣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 (人民币)元

  

  2.2.2 利润表

  单位: (人民币)元

  

  单位: (人民币)元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8280.6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566.52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9%。

  公司2006年面临补贴收入大幅减少,硅材料、封装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加大了海外市场及电源管理电路等新产品的市场开拓力度,公司集成电路产品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24.5%,母公司实现销售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分别同比增长19.6%、12.3%。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实现销售收入49453.62万元,主营业务利润7901.48万元,净利润1950.73万元。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人民币)元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诉讼事项

  (1)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诉讼

  本公司起诉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理纠纷一案,2005年11月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如下终审判决〔(2005)沪高民二(商)终字第199号〕:要求被告偿付公司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人民币4890万元整和相关利息、违约金及依法应支付的延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2005年12月6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同日法院立案执行(案号:(2005)沪一中执字第1078号)。

  2006年4月5日,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刊登了《行政清理工作小组公告》及《债权登记公告》。2006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本案中止执行的民事裁定书,同日,公司向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清理工作小组进行了债权登记申报(编号:01JG0001),目前健桥证券行政清理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正在积极跟踪健桥证券行政清理工作进展情况。

  (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诉讼

  2004年度,Analog Devices Inc公司分别在印度德里以及上海两地诉本公司侵犯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版权。公司委托上海森泰律师事务所以及印度Fox Mandal律师行代理诉讼,以及反诉原告。现双方已申请印度及上海两地法院延期判决,双方正处于和解过程中。

  3..2.2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 (人民币)元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 (人民币)元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培琦

  200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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