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06-10-31 00:00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呈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之第三季度业绩。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2本公司董事长徐正宁先生、董事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肖维箴先生及资产财务部主任徐秀云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和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及未经审计)

  2.2.1 本集团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2.2 利润表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代理不同客户持有。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文中涉及之财务数据(如适用)均节录自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之未经审计二零零六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本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聚酯切片和涤纶纤维业务,并生产聚酯主要原料精对苯二甲酸(“PTA”)。

  二零零六年第三季度,境内聚酯原料和产品价格大幅波动,聚酯业经营风险加剧。七月份和八月份,由于受原油和聚酯原料等成本因素的推动,境内聚酯产品价格有所上涨且盈利空间有所扩大;进入九月份,由于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下跌,境内聚酯原料和产品价格大幅下降,聚酯业经营风险日益加剧。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加强现场管理,保持生产稳定,狠抓降本减费,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实现了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的积极进展并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二零零六年第三季度,本集团共生产聚酯产品537,170吨,较上年同期的557,132吨减少了3.6%,聚酯聚合产能利用率达95.4%。共生产PTA 260,663吨,较上年同期的252,892吨增长3.1%。本集团共销售聚酯产品426,101吨,较上年同期的430,295吨减少1.0%。扣除自用量等因素,产销率达99.7%。本集团共生产聚酯专用料204,247吨,专用料比率达79.2%,同比提高8.4个百分点;生产差别化纤维118,327吨,差别化率达66.4%,同比提高7.4个百分点。

  生产量

  

  销售量

  

  二零零六年第三季度,本集团聚酯产品加权平均价格(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10,573元/吨,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9,252元/吨上升了14.3%,及较今年上半年的人民币9,209元/吨上升了14.8%。而本集团第三季度外购主要原料的加权平均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了28.6%,及较今年上半年上涨了19.6%。

  经营成果

  二零零六年第三季度,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38,101千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7.1%。由于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上升19.1%,本集团主营业务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7.4%,为人民币234,005千元。本集团第三季度净利润为人民币84,712千元。

  

  3.1.1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利润为人民币234,005千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270.7%,与上半年相比减少209.3个百分点;期间费用为人民币138,739千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60.5%,与上半年相比减少291.7个百分点。上述变动主要是因为本集团毛利率上升及狠抓降本减费致使当期利润总额较大增加所致。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已于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收到关于全资子公司佛山天马化纤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全部转让款。目前,管理权移交工作已完成。

  截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如下:

  

  本集团认为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及选择关联交易方进行交易是必要的,并将持续发生。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也是从本集团生产经营需要和市场实际出发。向上述关联交易人士购买产品将确保本集团原料等安全稳定的供应,因而对本集团是有利的,上述交易乃按市场价格定价。上述关联交易对本集团利润及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

  二零零六年第三季度期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承董事会命

  董事长

  徐正宁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七日,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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