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建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夫龙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焦兴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虽积极调整经营战略,维持了持续发展,但由于经营环境存在着诸多的不利因素:大股东巨额资金占用,造成财务费用大幅度增加,公司流动资金严重紧缺;同时,随着银行债权人加大追债力度,公司面临的银行诉讼不断,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在本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的积极努力下,以“稳定生产经营,实施整顿重组,化解公司风险”为主要目标,努力克服公司因控股股东危机造成的风险与不利因素,基本维持了生产经营的有序运行。公司在第三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8,589,846.82元,主营业务利润6,695,424.31元。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第三季度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清欠进展情况
鉴于大股东目前所处的困境,到目前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法律手段追偿其占用款项,具体偿还情况,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财务费用高,技改资金不能到位、流动资金严重不足影响生产能力的发挥等因素的影响,预计年初至一下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仍将亏损。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公司目前正在被立案稽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经与非流通股股东协商,在立案稽查结束后,公司将启动股改工作。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
200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86 股票简称:S*ST国瓷 编号:临2006—032号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决议及全年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7日下午在长沙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于2006年10月17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会3成员及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兼总裁李建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本次季报中预计公司2006年全年的累计净利润为亏损。
特此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