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2006-11-01 00:00

 

  证券代码:600627         证券简称:S上电        编号:临2006-037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 交表决;

  (三)公司A股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四)公司A股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0月30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0月26日—10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漕溪北路1200号华亭宾馆2楼大宴会厅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冯樑先生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052人,代表股份463,391,8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46%。其中:

  1、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433,867,2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份的92.91%,占总股本的83.76%。

  2、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流通股股东共1685人,代表股份25,253,440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份的49.52%,占总股本的4.88%;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365人,代表股份4,271,246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份的8.375%,占总股本的0.824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股权分置的保荐机构代表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A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五、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了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对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表决结果;

  (二)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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