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06-27号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临时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的要求,湖南省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发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临时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1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
3、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1月6日、11月7日、11月8日,每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非交易日除外)。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市德山开发区崇德路金健米业科研大楼。
5、会议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6、参加表决的方式:2006年9月7日新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谨慎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以下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议案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临时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临时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股权分置改革临时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无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出席股权分置改革临时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或是否赞成股权分置改革,均须无条件接受股权分置改革临时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的决议。
(四) 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临时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10月26日。在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临时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五)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申请“S金健”股票于临时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06 年10月27日)至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结束之日停牌。
(六)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a) 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b) 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授权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11月6日~2006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2006年11月8日上午9:00-11:00在公司7楼董秘办进行登记,过期不予登记并不能出席会议。
(七)注意事项
1、本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人:谢文、王俊杰
3、联系电话:0736—7308616/7308716
4、传真号码:0736—7308616
5、公司地址:湖南省常德市德山开发区崇德路
6、邮政编码:415001
特此通知
附件1: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0日
附件1: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临时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公司/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6年11月8日下午3点在湖南省常德市德山开发区崇德路金健米业科研大楼召开的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临时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公司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临时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签署日期:200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