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11-01 00:00

 

  证券代码: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2006--040

  B 900922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临时提案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3、本次会议没有关联事项提交表决。

  一、会议出席情况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31日上午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72人,代表股份5599.423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6.6953%,其中:

  有售限条件的流通股东11人,代表股份5507.5709万股

  A股流通股股东54人,代表股份91.7725万股

  B股流通股股东7人,代表股份804万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倪志华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用房地产进行抵押贷款的提案》;

  1、用位于杨树浦路1056号房地产向银行抵押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抵押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年。

  

  2、用位于祁连山路380号房地产向银行抵押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抵押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年。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三石律师事务所见证,其结论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本)》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资料

  2、出席临时股东大会董事签名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临时股东大会监票人签名的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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