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中邮集团组建方案
[□本报记者 索佩敏] 2006-11-01 00:00

 

  □本报记者 索佩敏

  

  继9月初各地方邮政管理局纷纷挂牌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组建方案也终于获得了国务院的批复。中国政府网周一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原则通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组建方案》。这就意味着,邮政改革中的“政企分开”企业层面的手续也已经完成。

  中邮集团是在原国家邮政局所属的经营性资产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主要经营国内和国际邮件寄 递、报刊等出版物发行、邮政汇兑、邮政储蓄、邮政物流、邮票发行等业务。

  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获悉,根据国务院的批复,中邮集团注册资金为800亿元,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实有国有资本数额待公司成立后由财政部核定。中邮集团暂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集团的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集团为完成国家任务所需资源和生产经营条件,凡属国家统一配置范围内的,均在国家相应计划中单列,并由集团统一组织实施。

  随着组建方案获得通过,中邮集团的挂牌成立也已经完成了政策上的审批,从而进入具体实施的冲刺阶段。此前中国邮政内部人士曾透露,国家邮政管理局和中邮集团将于今年年内挂牌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务院明确提出,中邮集团及其下属邮政单位经营的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业务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减免政策。这就意味着,竞争性业务(包括快递和物流业务)不在补贴之列。但业内人士指出,中邮集团旗下的普遍服务业务和竞争性业务这两块尚未明确要独立核算,如果混业经营,存在着国家支付更多补贴的隐患。

  关于邮政的改革,一直低调而稳步地推进。今年3月,邮政总局新闻办透露,关于重组后的国家邮政局和省、区、市邮政监管机构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的“三定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准。根据“三定方案”,重组后的国家邮政局是信息产业部管理的国家邮政监管机构,实行政企分开,继续行使政府对邮政监督管理职能,企业职能剥离给新组建的中邮集团,则主要从事普遍服务业务、竞争性业务(包括快递和物流业务)和邮政储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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